自經區開放「國際健康園區」
醫勞團體憂醫療商品化

2014/05/3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昨天(5/29)立法院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進行聯席審查,然無具體進度,今天(5/30),由台大經濟系、台大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等團體舉辦的自經區系列座談會上,與會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針對自經區開放國際醫療、高等教育與律師提出可能的影響與問題,並擔憂自經區開放設立國際健康園區,將導致醫療商品化現象加劇。

「國際健康」是《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的重點項目之一,透過推動「國際健康園區」,吸引國際醫療機構來台與國內醫院、健康產業合作,帶動產業醫療產業的發展。根據該條例第49條,設立國際醫療機構的社團法人,不受《醫療法》的下列條文規範:「法人不得為醫療社團法人之社員」、「醫療社團法人之董事,以三人至九人為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應具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資格」、「外國人充任董事,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並不得充任董事長」。

與會團體憂心國際醫療將造成醫療商品化;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執委陳秉暉說,原本的《醫療法》規範讓醫療社團法人的社員不可以是公司行號的「法人」,必須要是「自然人」,也因此設立的醫院不會是一般公司,而是偏向合作社的形態,其中,資深醫事人員可具備社員或者董事身份,在提供服務的同時也平分利潤。陳秉暉認為,如果把上述規範拿掉,將方便社團法人在自經區內進行營利行為,讓營利醫療部門因為業務量增加而擴張,將產生排擠效應,進而影響非營利醫療部門的經營。

上(4)月7日,衛福部長邱文達就「自由經濟示範區評估」報告提出,目前國內擬設置1到2個國際健康產業園區,每區約200床、需100名醫師,認為這樣數目是「低比例」,因此「不會有健保資源的排擠問題」。不過,陳秉暉認為,衛福部宣稱的「低比例」僅計算「實體專區」,卻未將「前店後廠」中屬於「後廠」的39家醫院納入。39家醫院目前只受到「十分之一床位作為國際醫療」的限制,陳秉暉指出,若前店的醫療業務擴張,後廠的國際醫療比率有可能從現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比例大幅提升到十分之一,屆時,影響也將遠超過衛福部的「樂觀」預估,勢必會瓜分現有的健保資源。

前店後廠

前店後廠是衛福部在去年(2013)7月針對國際醫療服務提出的概念,「前店」指的是在專區內接收客源的國際醫療服務中心,接受後透過接送服務將客源轉至負責提供健檢、醫美與重症醫療服務的「後廠」,也就是國內既有的39家醫療院所,在後廠中,國際醫療的比例僅受現有「十分之一床位」的限制。

陳秉暉表示,部分醫護人員期待專區提供高額報酬,改善現有的勞動問題,然而能進入專區的,恐怕只有高階醫事人員,反觀基層醫事人員,頂多成為後廠的支援角色;同樣地,也只有高社經地位的民眾才能進入專區從事醫療消費,低社經地位者只能去既有非營利醫院,面對醫療資源被瓜分後品質下降的惡果。上述現象,將造成利益要如何分配的階級問題。

現場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劉明勳則表示,在健保制度短時間內沒辦法做到全面改革的情況下,許多醫院藉由自費項目產生盈餘、維持運作。劉明勳認為,自經區開放國際健康專區,提供自費項目外,「國外市場」這個另一種可能。不過,公醫時代發言人黃致翰指出,現行健保制度的「總額支付制度」論量計酬,已經迫使醫院必須彼此競爭,以業務量來爭取較多的費用,自經區開放醫療產業,「商品化」與「市場化」的趨向之下,不但無法解決健保財務虧損問題,反而將使問題更加惡化。黃致翰認為,要避免財團透過開醫院牟利,應該修訂《醫療法》;若要改善醫護人員的勞動條件,應全面納入勞基法;至於解決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則應該要求資源分配的決策民主化,而不是走向自經區與醫療商品化。

黃致翰表示,如果醫療成為商品,醫師誓詞也應該修改如圖。(攝影:陳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