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美麗人之島,拒絕土地續租台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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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針對本(5)月30日上午原住民族委員會於台東將召開之「台電公司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用地續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案處理情形研商會議」,因涉及蘭嶼所有居民之集體權益,蘭嶼部落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主張應回到蘭嶼和居民說明與協商。而非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蘭嶼鄉公所、蘭嶼鄉土地審查委員會、台電等召開密室會議協商,犧牲全體蘭嶼居民之土地與生存權益。

本會今年三月底邀集蘭嶼部落意見領袖,包括鄉民代表、各社區理事長、教會代表、部落青年代表等就土地續租與核廢遷場召開會議,會中決議為延續民族生命拒絕續租土地予台電,拒絕土地續租已是蘭嶼主流民意。本會並將會議決議內容正式行文至蘭嶼鄉公所,希望其能於土地審查會議中,正式向台電表明拒絕土地續租,並請台電儘速辦理遷場事宜。

民國一百年台電蘭嶼核廢貯存場之核廢料桶檢整完畢後,即已失去土地續租之正當性。政府應落實對蘭嶼居民遷場之承諾,立即要求台電進行遷場之工作,將核廢料貯放至更安全之地點,如核一、核二、核三廠與已封存之核四廠。還給蘭嶼美麗的人之島,讓達悟人能免於生活在恐懼之中。

土地是文化的載體,失去了土地,我們將失去所有,那台灣引以為傲的達悟族「海洋文化」。基於上述說明,本會提出下列三點聲名與訴求:

一、 拒絕土地續租。 二、 台電土地審查協商會議回到蘭嶼召開。 三、 拒絕密室協商會議,應進行公民審議,讓多元意見能被聽見與呈現。

我們是「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請政府給我們該有的環境正義、居住正義和人權正義,讓我們達悟族世世代能好好的「活」下去。我們要的是「生命的延續」,而非台電的「土地租金」。

發稿單位: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 新聞聯絡人:胡龍雄 電 話:(089)731000;0912-093238 傳 真:(089)732173 發稿日期:103年 5 月 30 日 電子郵件:syamen.womzas @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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