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廖正井,婚姻平權「死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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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9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伴侶盟)今(29)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烈譴責立法委員廖正井怠惰失職、毫無作為,已淪為恐同幫兇。

影響台灣同志可否享有平等與自由婚姻權利,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草擬交由鄭麗君立法委員提案的婚姻平權草案已於去年十月一讀付委,然而立法院第五會期已於今天結束,司法法制委員會卻毫無進度,之前伴侶盟探詢司法法制委員會兩位召集委員廖正井與呂學樟辦公室後,確認兩位委員私下已達成協議,婚姻平權法案是交由廖正井委員負責排案,也就是說,這個會期法案毫無進展,廖正井是罪魁禍首。

廖正井從這一屆立委上任以來,一再將婚姻平權法案視為洪水猛獸,伴侶盟列舉廖正井七大罪狀,認為廖正井堅不排案就是放任國家法制繼續不平等對待同志,讓同志無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起平坐的機會。

為什麼選擇用罷免廖正井的方式?

三個月來我們持續以理性溫和的方式希望與廖委員溝通,最終徹底認知廖委員連「傾聽多元民意」、「接受伴侶盟等民間人權團體會面邀請」這麼基本的要求都毫無誠意地一再迴避,廖正井委員對待婚姻平權此一攸關上百萬人,嚴肅、重大的人權議題,竟可以採取這樣不理不睬、推托卸責的態度,我們感到極為憤怒與痛心,更完全確認了廖委員這種高枕無憂的傲慢懈怠已經不適任民代一職,應該速予罷免,才能維護人權與民主政治的健全運作。

伴侶盟草案獲得超過十五萬民眾、接近四百個公民團體的連署支持,其中有一萬名以上的連署民眾戶籍地設於桃園縣,已超過罷免廖正井委員第一階段所需的連署人數(約五千名),為了還權於民,我們將於即日起發動「割正井、反恐同」罷免廖正井的連署行動。廖委員上次選舉贏競爭對手僅區區七百多票,我們相信我們的罷免行動即使在這一立委任期內最後未及成功,但我們的影響力將持續擴大,除非廖委員對這一陣子以來罔顧民意與人權的舉動盡快做出實質彌補,否則,我們將持續號召關心多元性別人權的選民在2016年拒投恐同立委廖正井,讓他無法再次當選立委。

除此之外,伴侶盟也正式告誡有意爭取司法法制委員會下一會期召集委員的立委,婚姻平權就是人權,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平等已不能再等,因此,我們將於下一任召集委員上任的那一天起,要求召集委員明確表態是否將婚姻平權法案排入議程,以及何時排入議程,若沒有得到明確回覆,我們將立即發動罷免連署直到召集委員排案為止。

之所以採取如此堅決的手段,是因為我們認為平權不能延宕,一日不將婚姻平權法案排入議程,就是讓台灣所有多元性別者獲得正義的時間往後拖延一日,我們希望所有應該為民喉舌的立委都能以廖委員為戒,否則,我們必將發動選民用行動一一清算,直到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院總第1150號,委員提案第15359號)完成立法,平權實現。

新聞聯絡人: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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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林義雄:特別法就是歧視
2014-03-05 台灣立報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出版新書,內容提到應該用特別法來保障同志共同生活的權益。對此,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強調,「隔離不是真平等」,特別法就是歧視。
林義雄的新書《只有香如故:林義雄家書》提到,同性伴侶共同生活、收養子女等權利無須加以阻止,但針對這一新型態的結合,應該另定法律加以規範,不必與傳統上的異性戀婚姻混淆。
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執行董事陳嘉君表示,林義雄是著名政治受難者,有「人格者」之稱,其一言一行備受矚目,但對於同性人權的這段文字,她感到遺憾,認為其中的誤解需要澄清。
陳嘉君表示,同性一起生活自古有之,絕非「新型態」的結合。她說,同性戀長期受到歧視、遭到國家漠視,同志要求的只不過是生而為人的人性尊嚴,要求的是被平等地對待。
當林義雄強調婚姻的傳統性,意味婚姻專屬於異性戀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提醒林義雄,不要忘記傳統婚姻的歧視性。她說,婚姻過去有歧視女性、夫權獨大的情況,但後來一步步藉由立法程序加以改變,走向形式上趨於兩性平等的婚姻制度。
換句話說,傳統不是不能檢討,許秀雯認為,當傳統是歧視的根源,就要從制度上去根除歧視的傳統。她強調,林義雄如果肯定同性伴侶的權益需要保障,就應該主張廢除社會隔離,而最佳的辦法就是打開《民法》的婚姻制度,讓多元性別可以平等成家,「這才是真平等。」她說。
許秀雯提到「羅文夫婦控訴維吉尼亞州」(Loving v. Virginia)這起具有指標性的美國最高法院經典判例。當美國還處於種族隔離的年代,維吉尼亞州的法律禁止種族通婚,這對黑白通婚的羅文夫婦遭到判刑。後來狀告法院,一審法官判定這對夫妻敗訴,理由是萬能的天神將人造成各種膚色,目的就是不要種族混合,所以維持種族隔離的婚姻禁令是有道理的。
後來,最高法院推翻判決,直指禁止通婚的規定違反美國憲法的平等原則。法官認為,允許黑白通婚不是新的權利,也不是新形態結合。結婚權是美國所有公民的基本人權,不該以種族的理由而加以限制。限制選擇配偶對象的基本權利,已構成對平等權的侵害。
「事實上,隔離絕對不利於社會融合,隔離無法促進彼此的了解,真正的平等是要看見差異、處理差異、回應差異。」許秀雯說:「而我們認為,性傾向不構成要在婚姻權的事項上做差別處理對待的理由,因為愛是一樣的。」
台灣國際同志權益促進會的陳志明表示,如果訂定特別法,我們要如何向小孩解釋這些人是適用特別法?答案就是「因為他們不一樣」。因此陳志明表示,特別法無法解決問題,還會陸續衍生問題。
另外,陳志明提到,未來如果扣連到其他跟婚姻相關的法條,在重新檢視的過程中,難道不是再次加深同志朋友的傷痛、強化同志家庭跟異性戀家庭的不同?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表示,同志族群要的不是施捨、不是特殊化的對待,而是跟所有人都一樣,都是社會的公民,應該受到平等對待。
婦女新知副董事長莊喬汝也表示,婚姻是一種基本權利,是國家透過法律對兩人關係的結合予以承認及保障。她想反問林義雄:「如果是一個基本權利,為什麼要透過兩種不同的制度或法令才能呈現?」
莊喬汝表示,先前曾造訪台灣的南非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斯(Albie Sachs)就說過,隔離不是真正的平等。隔離不同的族群,只是強化了被隔離族群的排斥及厭惡。所以隔離是歧視與不平等的延續。
莊喬汝說,真正的平權需要同理心,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如果都需要保障,就應該同樣享有「婚姻」之名。所有人都能享有婚姻之名,才能終結歧視、邁向平權。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吳芷儀則表示,如果另立特別法,跨性別、陰陽人等無法用傳統二元性別加以分類的人到底要適用甚麼法律?「回歸到原本,大家不管是誰,只要是人,人跟人結合用同一套法律就可以了。」她說。
陳嘉君提醒林義雄,不要再誤判問題本質、誤導改革的方向。過去,林義雄就是誤判國會本質,主張國會減半,加上單一選區兩票制,致使陷入藍綠惡鬥、出現「村里長化」的國會生態。
陳嘉君表示,向林義雄提出嚴正抗議的同時,也是在表達虔誠的懇求,希望林義雄聽見同志的心聲,而她相信林義雄聽得懂這些訴求。至於是否拜會林義雄,陳嘉君表示會盡快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