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高規範不一定得到實質的工作尊嚴

2014/05/02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責任主編:陳韋綸

近年政府高舉專業主義與管理主義的大旗,要求教保人員專業資格的提升和管控,這樣的做法,常被學界視為高品質幼教環境的保證。然而,這樣的思考,根本忽略了教保人員所處的惡劣職場環境,以及矛盾的幼教法對於教保人員勞動權益所產生的箝制。追求高學歷或更多證照的錯誤思維當道,不但無法保證幼教品質,更無法改善教保人員在自由市場剝削下的低薪結構。

教保人員經過專業訓練所取得的資格,是針對教保從業人員「職業資格」上的認定,而具有教保相關資格的人員,不論是領公家或園方(資方)的薪水,身分都是受雇者(勞工),所以教育專業資格高低與受雇者身分,是共存而不相互牴觸的。

目前台灣對於教保人員的資格要求,從以往高職幼保科,至現在大專院校的幼教/保系,未來還預計要求教保服務人員花更多時間,修習幼教教育學程,以取得「教師資格」。不過,當教保服務人員不斷地被要求藉由學歷、資格認證來提升自我專業形象的同時,卻也體認到自己勞動條件──高工時、低薪資、低福利──難以改變的事實。收入和付出的勞力不對等,導致幼教現場人員流動率高,無法留任優質人力以及招聘合格教保服務人員不易的現象。

這也在說明一個事實:高學歷並不會讓教保人員長期留在幼教教育現場,因為真正的問題在於台灣整體幼教環境自由市場化,以利潤為主要導向,這也就導致教保服務人員長期以來平均薪資低、社會地位不高、工作自主性低,以及福利待遇偏低等結構性限制,這些結構性限制,不會因為教保人員的教育專業形象的提升而能獲得改善。

就像這幾年來,台灣整體醫療環境轉變為以商業化,利益導向為主的經營模式,限縮醫護人力、超時工作、過勞等等低落的勞動條件成了基層醫護人員的工作常態,基層醫護人員並未因其專業形象而獲得倖免,影響所及當然是醫療品質的惡化,當醫護人員得不到勞動安全時,病人的安全一定是堪慮。

相同的,高品質的幼托環境,也非單靠要求教保人員付出高品質的幼教專業就能達成。教保的工作現場,是一個勞心又勞力的職場,大部分教保人員除照顧幼童和教學外,也需兼顧許多行政與活動業務,同時還要面對長期以來惡劣的勞動環境,在如此被壓迫與剝削的高情緒狀態都已經喘不過氣了,即便擁有一身高品質的專業也難以發揮,其兒童照顧的品質當然令人擔憂。

幼托工作條件,看似為個人問題,其實背後影響最深的就是兒童照顧的品質和權益。筆者認為,只琢磨於專業與管理主義的本位思考,只是在當前惡劣的教保勞動條件上,不斷加重現場教保服務人員個人額外的負擔,並不會直接改善教保工作者的勞動環境,更不可能達到所謂高品質的幼教環境,因為這是整個制度面環環相扣的問題,無法扭轉持續商品化的幼教環境,沒有良善、合理的勞動結構,只是要求教保服務人員需具有高品質的教育專業,又需具有犧牲奉獻的情懷,一切以小孩為主,這些要求往往只是偽善,只會進一步壓迫與剝削教保服務人員,當然更不用說得到實質的工作尊嚴。

就如同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教授克魯曼(Paul Krugman)在其〈Degrees and Dollars〉的文章所言,「如果我們想創造一個繁榮廣泛共享的社會,教育並不是答案;我們必須直接著手打造這種社會,必須重振勞工過去30年來逐漸失去的集體談判權,以使一般勞工與超級明星得以享有爭取良好待遇的談判權力。我們不能為了追求目標而只是讓勞工接受大學教育,它已經不保證可以獲得那種可能消失或不提供中產階級薪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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