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警方驅離群眾事件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譴責警方暴力、侵犯新聞自由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14/04/28

一、台北市警察局於今日(28日)凌晨強制驅離佔領忠孝西路群眾過程中,蘋果日報記者係位於忠孝西路天橋之中立區域對活動進行拍攝與採訪,不妨礙交通,亦未阻礙警方驅離任務。台北市警方逕行擴大管制區下,未口頭請離記者,並在記者表明身分下,仍以暴力強行驅離記者,甚至以警棍毆打記者,阻止記者拍照,除蘋果日報記者外,還有新新聞雜誌等多名記者被警察拖拉驅離現場,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市警局侵犯新聞記者採訪權的行為,提出嚴正抗議,譴責此侵犯新聞自由之暴力行為,是反民主最壞示範。

二、新聞記者採訪權受我國憲法保障,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均指出:記者有權不被拘捕、扣押或沒法理解釋下驅逐流放。3月23日民眾、學生占領行政院抗爭行動過程中,警察即以暴力拉扯、毆打記者,並在驅離行動前,不當驅離行政院內採訪記者,或阻隔記者進行採訪,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當時已就此譴責警方侵犯新聞記者採訪權之反民主行為,並要求警方具體改進,並於台北市議會舉行公聽會要求警方尊重新聞記者採訪權,沒想到,市警局說一套做一套,再次重蹈覆轍,對記者施以暴力、阻擋採訪,記協要求警察局就此盡速對外說明,立即道歉,台北市政府應具體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記協重申,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應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維護新聞自由,勿再重蹈文林苑案、大埔案、華光社區拆遷案、323占領政院事件等抗爭現場,不當阻隔、驅離記者採訪,甚至對記者施暴,呼籲警政署盡速訂定「保障新聞記者採訪權處理原則」,包括:不可阻撓、阻隔、干預、驅離、逮捕、暴力對待記者;在有必要畫設採訪區之新聞現場,應在陳情抗議事件發生前兩個小時與現場記者進行協商,協助記者完成工作。行政院、警政署、市警局更應明確要求警方在執法過程中,保障記者新聞採訪權與人身安全。

新聞聯絡人: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

主題: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