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勞團正視派遣工的困境

2014/04/18
公廣派遣工會成員

責任主編:陳韋綸

去年(2013)12月,公廣派遣工會召開記者會,指出公廣集團內派遣勞工與編製員工「同工不同酬」、「假派遣」等問題,要求全數納編。(攝影:陳韋綸)

拜讀今年(2014)五一勞工「反低薪、禁派遣」大遊行的新聞稿,在派遣勞工的部分,該文表示反對勞動部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認為該草案將讓勞動派遣「就地合法、全面開放」。筆者認為勞團並未正視派遣工的困境。事實上,目前即使沒立法,派遣工早已「遍地開花」。

不可否認,勞動部提出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真是爛透了!鬆散的規定,很難解決派遣泛濫的問題(例如:草案規定派遣1年後,可轉正職,但尚需要派公司同意,無助消滅萬年派遣)。

不過,請勞團睜大眼睛看看,派遣工一再遭到濫用,現在全台至少有13萬名派遣工,他們的勞動權一直被壓低。例如「萬年派遣」;同工不同酬;一雇二主,發生糾紛時,難釐清責任;長期在同間要派公司、擔任同樣職務,卻不停轉換派遣公司的「假派遣」。此外,由於派遣身份,容易受正職工排擠,也無法加入正職工的工會,即使有能力組工會,也會面臨因轉換派遣公司,而導致工會失效;工作不穩、用完即丟;無法比照正職調薪、升遷...等等。

為了保障全台至少13萬名派遣工,加上現在勞動派遣泛濫,難以馬上完全禁止,所以筆者主張,應該嚴格制定派遣法,限制派遣年限、一間公司,應低於3%派遣比例、賦予派遣工組工會的權利,才有能力和要派公司、派遣公司,對等協商勞動條件等,只有嚴格立法,才是真正解決派遣困境的開端。

建議標籤: 

回應

最可惡的是官商勾結合開派遣公司,政府替派遣公司護航,謀取不法暴利,剝削勞工,低薪是國恥,而派遣業盛行才是亂源,存在才是禍根!還有很多人為派遣存在解釋其存在必要性,說要體恤老闆們經營處境艱辛,極力配合勞動部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
目前任用派遣最多的就是公部門機關,立這法就是要幫他們解套,勞團一再反對立法就是認為所有勞工皆受勞基法保障,勞基法第九條再加罰責及可規範雇主應付責任!

派遣勞工合法化,是陳菊勞委會主委任內最大的政績,也是陳菊勞委會主委任內唯一的政績!

可悲的台灣,淪為外勞輸出國!勞動部關門解散好了!

勞動部:擬建海外就業資源網站

中央社 – 2014年4月20日 下午2:43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將規劃建置「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提供國人作為判斷是否赴海外就業的參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1日邀請勞動部長潘世偉等部會首長進行「我國國人赴海外工作概況專案報告」,勞動部報告已送抵立法院。
勞動部指出,102年勞動部許可的仲介公司有從事仲介本國人至海外工作的仲介公司計有16家,仲介公司依規定自行陳報求職求才狀況季報表統計,仲介國人至海外就業數據,其中102年度求職人數有2萬8990人次,求才人數有1萬3379人次,推介就業人數為1376人次。
在未來規劃部分,勞動部表示,為關懷赴大陸工作者勞動權益,預計針對自由貿易協定、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有關勞工合作議題諮商,以及對就業市場及勞動權益,辦理相關研討會及政策說明。
勞動部指出,為關懷赴陸工作者勞動權益,提供相關資訊等服務,持續充實大陸地區勞動法令及實務案例參考網站資訊,提供赴陸工作者相關資訊的諮詢平臺。
為避免國人因資訊不完整,誤判國外勞動條件等情事,勞動部表示,要將原有「國人至海外就業資訊網頁」資訊擴充升級,規劃建置「國人海外就業資源中心網站」。
勞動部表示,將針對國人常前往的國家如新加坡、澳洲、日本、韓國等國,再深入蒐集包括勞動法令、勞動條件、薪資及生活消費水準等客觀、專業資訊,提供國人作為判斷是否赴海外就業的參考。
勞動部說,為進一步蒐集國人赴海外就業的建議及相關資訊,近期將召開仲介機構座談會,廣邀學界、人力仲介機構、海外就業歸國青年參與,集思廣益,並蒐集學校相關海外實習資訊及協助措施,供未來政策規劃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