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知名刑案律師安東尼.愛德華大律師暨社團代表為「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專案」試辦在即,將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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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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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上午拜會警政署、下午拜會法務部及司法院!

親愛的媒體朋友,您好:

8月28日訪台的英國知名刑案大律師安東尼.愛德華先生(Mr. Anthony Edwards)(簡歷請參見附件),甫於8月29日及30日為南台灣、中台灣律師主講「律師在警局陪訊的實務技巧講座」,將於明日(8月31日)偕同法律扶助基金會、司改會及台權會代表為可望於九月中旬試辦之「犯罪嫌疑人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在場」專案拜會警政署、法務部及司法院。三單位分別由刑事警察局黃茂穗局長、 法務部李進勇政次、司法院翁岳生院長親自接見,顯見政府單位對檢警陪偵制度及安東尼.愛德華大律師來台乙事極為重視。

另外,來台為律師授課的安東尼.愛德華大律師,亦將於9月1日(六)上午,在台大集思會議中心柏拉圖廳,為北台灣近二百位律師,講解其二十餘年之警局陪同偵訊經驗與技巧,並將針對陪偵律師之權利義務、如何面對各種挑戰,及陪訊律師到場前/到場後之準備事項等,進行深度的實務探討!

相關拜會及講座行程歡迎媒體朋友採訪指教!

8/31(五) 11:00~11:30 拜會警政署 刑事警察局黃茂穗局長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一樓偵防中心

14:00~15:00 拜會法務部 李進勇政務次長 法務部三樓貴賓室

15:10~16:00 拜會司法院 翁岳生院長 司法院三樓貴賓室

9/1(六)9:00~12:00 台北場講座 (現場提供同步口譯) 「律師在警局陪訊的實務技巧」 主講人:安東尼.愛德華大律師 引言人:林永頌律師(法扶台北分會會長)

台大集思會議中心柏拉圖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 新聞聯絡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鄭維鈞 02-23225151分機224 0937-253438

梁弘儒 02-23225255 分機124 0953-166783

附件

安東尼.愛德華律師(Mr. Anthony Edwards)簡歷

安東尼‧愛德華律師於1974年取得事務律師資格,一直專精於刑事法律。他是倫敦最著名的刑事法律事務所之一的「T.V. Edwards」事務所的資深合夥人。

安東尼‧愛德華擔任英國「法律服務委員會-Legal Services Commission」董事已達七年之久,主責機構的刑事辯護服務。他也是LSC的「偵察詐欺專門小組-Specialist Fraud Panel」指導人與高層級法院(刑事法院)的辯護律師。安東尼‧愛德華擔任當值律師,每個月從事警局當值律師工作至少兩次,定期到警局與法院代理廣泛的案件類型。他曾擔任成立警局當值律師服務制度的委員會成員,設計律師與當值律師到警局陪偵的制度;安東尼曾任英國律師公會的「刑事法律委員會-Criminal Law Committee」委員達十年,領導律師公會的警局陪偵業務。

安東尼‧愛德華曾擔任「倫敦刑事法院律師協會London Criminal Courts Solicitors Association」委員達19年,期間兼任委員會秘書10年後升任為該協會的董事長。他曾經在刑事司法體系裡各層級的委員會擔任委員,曾擔任「刑事正義顧問委員會-Criminal Justice Consultative Council」委員,現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課刑注意要點議會-Sentencing Guidelines Council」成員。安東尼‧愛德華是「正義委員會-Council of Justice」委員、「法律委員會-Law Commission」的刑事法律顧問團的成員。

安東尼‧愛德華是英國最具權威的刑事法律講師之一,主持每年二次的刑事法律最新動態研習課程,其水準是所有類似課程的仿效對象。他的課程在全英格蘭與威爾斯的教育訓練單位、當地律師公會、律師事務所與律師團體舉行。他擔任每年舉辦一次的刑事法律回顧論壇的講師。他也是「律師如何為警訊犯罪嫌疑人建議」一書(Sweet & Maxwell出版)以及「刑事辯護:良好實務指導」(與Roger Ede合著,英國律師公會出版)等兩本著作的作者。他是律師公會期刊「刑事法律最新動態」專欄的主筆人,以及「刑事法律評論-Criminal Law Review」編輯小組成員。

法扶基金會宣導處 許郁蘭 電話:02-23225255 分機109 傳真:02-23225289 地址:台北市106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主題: 
活動日期: 
200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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