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路迢迢 特教學生到不了
合格教師未補足 部長承諾跳票 特教品質堪慮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14/04/17

十二年國教從1983年開始規劃,長達近30年,歷經10任教育部長,終於在103學年度正式實施,可預期將會有更多身心障礙學生透過多元入學管道進入高中職就讀,但對這些學生來說,沒有足夠專業師資支持的十二年國教,「適性安置、發揮潛能」的未來,他們真的到得了嗎?

【特教師資缺口大、嚴重不足,教育部長承諾跳票】 目前教育部核定國立高中職(不含北、高及新北三直轄市)之分散式資源班共有88校128班,僅有教師103名,與特殊教育相關辦法規定的384名(每班3名教師員額),竟不足281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於去年(102) 4月12日有關12年國教的座談會上,直接向蔣偉寧部長陳情此一問題,當場獲得部長公開承諾:「特教老師一年內補足,即刻到位。」(參見媒體報導) 如今一年的期限已到,教師員額仍未增加,部長已自毀誠信,對特殊生受教權的影響更是重大。

國教署雖於去年(102) 5月2日召開「研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職能班及資源班員額不足會議」,在會中明言「目前學校特殊教育施員額確實不足」,對如何補足做成以下決議「請人事室清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總員額,將超額教師員額移撥至特殊教育班,如有不足數,應請向行政院人事總處爭取」。

【教育部推諉卸責,踐踏特教生權益】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國教署犯了兩個錯誤: (一)就員額言:公立學校教職員根本不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限制,此為該法第3條1項1款但書後段文字所規定。教育部說要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爭取員額,實屬推諉卸責、曲解法令之託辭。

(二)就師資結構言:「將超額教師員額移撥至特殊教育班」,意指將超額教師轉至特教班任教,等於讓不具特教資格的一般教師(超額教師)轉去特教班,完全不考量各類師資的差異問題,如此便宜行事的作法,不是把特教生當成次等學生,就是國教署根本視特教法令如無物。

十二年國教每年經費約350億,而補足高中階段特教師資,每年僅需約1億多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教育經費既已到位,政府卻吝取分毫照顧弱勢的身心障礙學生,違背憲法基本國策中國家對弱勢族群應負起之照顧責任,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不僅聯合其他教師組織及勞工團體至教育部前陳情【要求蔣偉寧部長履行承諾,盡速補足特教師資】外,也向監察院糾舉教育部長期違反自家訂定的法令,漠視特教生權益。身心障礙學生需要的不是教室的一張桌椅,而是能協助他們在不平坦的人生路上走穩腳步的專業教師。

【相關法令】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第 5 條 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 一、教師: (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稚)園及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第 3 條 本法所稱員額,分為下列五類: 一、第一類:機關為執行業務所置政務人員,定有職稱、官等職等之文職 人員,醫事人員及聘任人員。但不包括第三類至第五類員額及公立學 校教職員。 二、第二類:機關依法令進用之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 駛)。但不包括第三類及第四類員額。 三、第三類: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及 工友(含技工、駕駛)。 四、第四類: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職員(含法警)、聘僱人員、駐衛警察 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五、第五類:警察、消防及海岸巡防機關職(警)員。 前項員額,不包括軍職人員。

【媒體報導】 聯合報2013-4-13 教育部長:特教老師一年內補足 12年國教座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提出特教老師不足,須3到5年才能補齊,但未來卻「高中職全面免學費」,擔心造成更多教育經費排擠問題,呼籲教育部正視。 產業工會另外提出私校為因應12年國教,已出現偷跑現象,形同「貴族補習班」,嚴重性不可輕忽。 雖然座談會是針對12年國教家長而辦,但現場提出不少問題都與教師有關,教育部長蔣偉寧當場回應,針對特教師資部分,他允諾一年內補足、即刻到位。

主題: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