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擔起責任,收費員拒做二等工人

2014/04/03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責任主編:陳逸婷

4月1日,勞動部因應國道收費員自救會3月的抗爭行動,舉行了國道收費員案的協商會議。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在會議上訴求,交通部應比照其過去民營化的方式,由政府先行安置失業的收費員,而不是像現狀一樣,將勞工繼續丟給現今未依約安置收費員的遠通電收。最後會議決議,交通部應回去調查出旗下單位有多少職缺、以及研議資遣費比照過去民營化案例辦理。

在會議的同一天,報紙上卻刊登著由遠通電收所購的不實廣告,上頭大大地打出「呼叫收費員」的標題,試圖向社會大眾繼續傳遞「遠通很有誠意安置收費員」的謊言。

舊雇主無能!新雇主無良!

為何說這是一樁謊言?遠通在與高公局的契約中,白紙黑字寫著遠通應在2013年10月前「全數安置」收費員。但直至今日,遠通這新東家的契約義務仍沒有履行。那原本應該已被安置的近千名收費員,現在卻得繼續在媒介門檻過高、面試受刁難、假職缺、劣於勞基法,這些遠通對外宣稱有「轉置誠意」的工作中打轉,遲遲無法看見自己未來安穩的生計將著落何處。

而身為前雇主的高公局,針對遠通現今的作為,只以「持續監督」、「遠通沒做到將開罰」做回應。但我們看見的是,高公局片面地訂出了「3月媒合率達一半、4月全數面試、六月底全數安置否則開罰」等標準,替遠通原本在契約中早就應該達到的標準做解套。更甚而言,過去高公局在處理遠通違約問題的態度上,是毫無魄力,甚至刻意偏袒。至今遠通仍有五億餘的違約罰金沒有繳納,對於這種作為,連社會大眾都無法說服了,更何況用以說服這些失業收費員,政府會擔起保障他們未來工作的責任。

循例處理,收費員拒當二等工人!

檢驗過去交通部底下民營化的案例:台北航空貨運站、過境旅館、台汽等,在移轉後原員工的工作權,皆是政府單位先行安置處理。但對照本案,收費員卻成了二等工人,被高公局一腳踢給了惡質的財團,不管其死活。

從遠通過去的轉置作為,在媒體上的謊言,甚至刊登廣告抹黑收費員,勞工們對於這無良財團的作為已忍受到了極限,壓根不相信這樣的財團,有能力與誠意保障起他們的工作權。

因此我們認為,高公局這舊雇主,應該承擔起原本該有的義務,比照過去民營化案例,先行安置收費員。而非像現在倒行逆施地將勞工丟給遠通。

在4月1日的會議中,收費員集體的力量,讓交通部必須得回頭拾起他的義務。倘若未來交通部跳票,不願站在勞工的立場的話。政府得到的絕對不會是一群默不吭聲的受害者,而是數百名要奪回自己權益的工人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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