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王家組合屋事件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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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士林王家自拆事件迄今,經我們彙整釐清事情發展,在此向社會大眾澄清幾點不實指控與各方疑惑。對於這份遲來的說明,我們懇切地向關心我們的朋友說聲抱歉,也感謝各位的等待與體恤!同時要向社會大眾再次重申聯盟對於這場運動的意念,組合屋雖然已被拆除,但是對於都更抵抗運動中一路美好的價值與對家園的想望,我們依然堅持。

一、不是自拆組合屋 是官商連手瓦解都更抵抗運動!

自台北市政府代替樂揚建設強拆後,專家學者多次研議各種多贏解套辦法,但政府選擇性的不做為,並一再利用協商平台以價逼和,令王家「變更設計」成為不可行。而樂揚建設以訴訟手段,帶給不同意戶的心理恐懼與經濟壓力,是王家和聲援者一路都在面對的制度暴力。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協助王家案件過程中,抗爭過程的每一步,都是需要審慎再三、與王家人相互確認。包括樂揚控告王家權佔有案一審敗訴之後,是否要提出上訴、是否要進行社會借款籌措擔保金、是否要進行提存上訴……,都是跟王家成員進行討論共同決定後才進行。

對於王耀德先生在3月14日自行帶隊拆屋事件以及在媒體上發表的言詞,我們密集檢討組織工作程序、多方查證後,我們整理出下列疑點:

疑點一》王耀德先生於聲明稿聲稱對於「社會借款行動」不知情。但是從2月8日活動發布,到2月21日晚間我們於自由廣場宣布達標,至3月12日辦理提存前,每步驟均與王家人事前研議,並且聯合舉辦公開記者會。甚至,在社會借款進行期間,2月11日聯盟成員還陪同王耀德出庭毀損案,當時一起在場關心的的王家人-家駿伯、王詩詠(另一毀損罪共同被告)以及姑姑,都在討論並且擔心借不到錢,王耀德也在場,說不知情令人難以置信,而且如果他不贊成當天可以提出,但他根本沒說一句話。

即便王耀德拒絕與聯盟溝通、不和父親溝通此事,但這些活動均可見諸新聞媒體,若說完全不知情,令人難解。

疑點二》強拆組合屋當日,簽約戶自救會代表謝春嬌女士向媒體展示王耀德簽的拆屋合約,並感謝王耀德願意放下讓他們回家。但是仔細回推該合約簽署日期是2月22日,前一天2月21日恰巧是聯盟宣布「社會借款1756萬達標」之日。這是匯集了強大民意,支持「拒絕二度強拆」的運動成果,也是讓北市府、樂揚建設感受到極大的運動壓力。相對的,這是不是讓王耀德先決定利用此最佳時間點,進行談判合建契約?

疑點三》3月14日上午拆屋行為,真是由王耀德先生一人所為嗎?當日現場受雇拆屋的工人,巧合正是樂揚建設、舜韋營造的同批雇工;此外,聯盟成員們當日以手機互相通聯,竟有數小時手機訊號遭片面屏蔽,相互無法發話。我們認為這種通訊監控,已非王耀德或樂揚建設足以操控,國家監控的恐怖、政府角色難辭其咎。

表面看似是一齣王家地主自拆屋的行為,事實上,我們認為幕後操盤手是官商聯手,示範的「殺雞儆猴」戲碼,意欲透過對王耀德的手二度強拆王家,非但是拆除有型的組合屋,也痛手毀掉兩年來堅持抗爭的王家人與聲援共同的造出來的運動成果;一舉撲殺都更受害者聯盟及參與運動的成員。

二、都更反抗運動立足點:無分產權互助抵抗

針對部分質疑「綁架說」,我們認為也必須說明這場都更抵抗運動中,當事者(案主)與社運團體互助合作的前提與政治定性。

第一,「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訴求的都市更新抵抗運動,並非保障產權者運動,而是要求實踐不分地主/非地主身分的,所有人應有的居住正義。我們的組成,包含都市更新地區住民、各種高房價與開發暴力下的租屋者,一路以來,我們以互助合作的概念,投入體制改革與個案聲援。

第二,我們與士林王家的深厚合作,相對於與其他都更社區的協助、合作,是相對罕見的深入。一個主要原因是,士林王家家族跨越不同家庭成員,以相當罕見的毅力與鬥志、協力抵抗金錢價值交換一切的共識與決心,實為罕見與難能可貴。組織方面因此逐步締結更深厚的結盟合作關係。

第三,我們對於王耀德先生在未經溝通、告知,逕行拆除組合屋的作為,非常沉痛、遺憾。我們萬萬沒有想到,我們一向反對的粗暴迫遷,會殘忍地發生在昔日戰友與我們的合作關係上。

自拆事件發生後,聯盟在第一線危機處理上,仍舊陪伴著王家其他家族成員,眾人疲於奔命。但自拆過後,王耀德先生在臉書聲稱這是聯盟「一意孤行」的後果,未有任何具體證據的指控,廣邀媒體採訪引用,嚴重中傷我們長期的聲譽,令作為長期無條件協作付出的夥伴們都相當錯愕難過。不僅如此,台北市市長郝龍斌的御用化妝師張金鶚副市長,竟在悲劇爆發之後,公然說「好事,對都更有正面形象」,迴避建商無理的高額求償威脅與行政權濫用綁架人民,反指控陪伴協助團體綁架個案。

文林苑案中,王家人已為抵禦金權侵逼、承受過大的精神與生計壓力在2012年3月28日強拆事件爆發後,堅守被鏟光的家園近兩年,並不只依靠產權人的意志支撐,即便是沒有產權持分的王家人不為產權利益,共同無私付出,共構出這片土地上抵抗的公共性。我們不希望這些王家成員的共同努力,在突襲後被抹煞,只因為他們沒有產權而喪失了話語權。再次懇請大家,不要忽視這場運動裡所有參與者的真心與努力。

士林王家故事的啟示是:即使沒簽約,建商也能拆你家房子、對你求償、把對簽約戶的契約責任轉嫁給你。而都市更新「遊戲」中,自始至終只有產權人被認為有發聲權利;但是產權人除了參與,竟沒有其他選擇。

那麼,我們想套用王瑞霙小姐日前投書的一句話,嚴正反問張金鶚副市長與北市府:「都市更新,不是綁架所有人民,是什麼?」。

我們不能同意,政府一手催生都更發展下,人吃人、弱肉強食、贏者全拿的野蠻道理!

三、社會互助的勝利─挑起金權的恐懼與反撲!

許多人以為「文林苑」案是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唯一個案,我們想藉此機會澄清:除了文林苑案喚起社會大眾關注外,我們也同步在推動:都更修法制度改革與各地個案的協助。

在個案方面,除了大部分人比較知道的文林苑案以外,我們過去以來,聯合台北市、新北市十數個社區力量,分進合擊,打出監察院對都市更新、台北好好看等糾正案,以及變更設計的可能性。

在法律制度方面,在2013年2月,我們彙整民間都更問題報告,參與聯合國兩公約審查會議。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人權國際公約的十位審查委員們提出的結論性意見中,明確指出,當前都市更新是造成人們流離失所的主因。

2013年4月底,司法院大法官公布釋字709號,指出都市更新條例不符合正當程序保障、部分條文違憲。促成當前修法契機,也是我們主力的戰場。我們提出的修法版本中,強調都市更新手段的「公益性」、「必要性」、聽證程序的完備化,以及刪除預拆(§34)、強拆(§36)條款。

我們在此次事件中深刻反省: § 在金權高壓下,如何與抗爭家庭共同承擔壓力、面對家族內部矛盾、面對體制製造的對立社區關係? § 長期以來基於協力的倫理,組織者如何面對家庭中不同意見者的協作關係?如何不讓協力抵抗的努力,淪為少數所有權人講價的籌碼? § 政府與建商隱身在簽約戶身後,迴避身為政策制定、執行者應負的責任,讓延遲回家的簽約戶成為打壓拒絕都更戶的忠誠打手,而本是公僕的政府,竟以話術進行輿論操作,並企圖嫁禍給社運團體,推諉卸責。

再見文林苑!靠你我力拚城市民主!

在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作為長期聲援士林王家的主要民間團體,同時是反擔保金社會借款專案的借款人,必須鄭重向長期力挺我們的聲援者說明:

一、面對長期承擔金權與司法壓迫的抗爭家庭,我們選擇與抵抗者站在一起的決心不變。士林王家家族成員們面對此一突然變故,往後可選擇的路已大幅限縮,懇請社會大眾給予他們內部對話、互諒空間。

二、關於1756萬反擔保金的返還,請益「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群後,得到建議是:若樂揚建設堅不撤銷拆屋還地告訴,將按照原先分析,至三審定讞後返還。如欲提前取回反擔保金,須經雙方和解、樂揚建設出具同意後,才可將反擔保金提前取回、辦理還款手續。

三、組合屋遭拆物資器材下落至今未查獲:樂揚建設日前再度控告王廣樹,並追討不合理的民事賠償5300萬。據查王家已有成員私自與樂揚建設簽約,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將不再介入協助文林苑都更爭議案,我們尊重士林王家的最後決定。但我們對於王耀德拆除組合屋一事之處理方式無法接受。

自2012年6月22日,王廣樹授權都更受害者聯盟管理、使用組合屋,屋內更擺放大量組織聯盟公有財產,如:攝影機、電腦、旗幟、文宣、聲援者的書籍、家具…等用品。近兩年來的守護,卻被粗暴對待,至今對於遺失物品下落,仍不得而知。王耀德一度透過臉書宣稱「一氣之下處理掉所有物品」,然而,不久隨即刪文、表示樂揚建設已清點收藏,卻不讓這些器材物品擁有者得知下落。我們在信任基礎已然破滅的情況下,聯盟希望王耀德先生與樂揚建設,應盡速歸還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物品財產。

後續訴訟進程與還款作業進度,我們將隨時與各位借款人們報告!

謝謝各位迄今給予我們持續成長、強壯抵抗的耐心與支持。

我們堅信,當下每一刻的努力,是「因為我們仍然有機會,重建我們所熱愛的生活」。

向每位共同為這理念出力、奮鬥的朋友,以及因都市更新受害的抵抗者,致敬。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敬上

※墨寶出處:感謝李泰瑋先生同意轉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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