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針對祁家威先生同性婚姻登記行政訴訟案
審判決敗訴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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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新聞聯絡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

司法與立法都是爭取婚姻平權的重要路徑,伴侶盟認為,陳敬學、祁家威等持續的司法個案抗爭證明了婚姻平權一日不實現,對同志人權的損害與因此而來的訟爭也絕不可能平息。

本案一審判決結果仍然維持了過往實務上否准同性婚姻登記的見解,我們深表遺憾與不解,事實上,否准同性婚姻顯然有抵觸憲法平等原則之疑慮,法院未依法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顯然是把抗爭的成本轉嫁到個人身上。

我們對此判決結果非常不滿,呼籲台灣公民社會為了實現平權所作的努力,不應因此挫敗而停滯,我們更要鄭重呼籲司法、立法與行政機關,各機關在民主法治國家架構下,都肩負實現人權的重責大任,更應體察自己的職守,捍衛所有人民,包括同志公民的基本權益,對於多元性別組織家庭權益的肯定與行動,實在不應再有任何遲疑與延宕了。

另外,我們也想提醒在婚姻平權議題上,即使有一個司法個案獲得勝訴結果,其實在效果上也不表示能馬上普遍性、全面性地適用於全國各地,並拘束所有行政機關,因此立法保障多元性別的婚姻平權仍有其必要性,事實上伴侶盟所草擬,交由立委鄭麗君提案的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已於去年十月底在立法院院會通過一讀,並交付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如今五個月過去了,都還沒有排入議程,我們在此嚴正督促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廖正井委員及呂學樟委員,無論二位召委個人立場如何,無論此議題的爭議程度如何,都應立即將婚姻平權法案排入議程,因為唯有透過公開透明的國會民主討論程序,才能真正解決爭議、促進共識,也才有機會落實國家對同志人權的承諾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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