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回家」
華光居民要社會住宅

2014/03/13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逸婷

華光社區去年(2013)8月歷經最後一次強拆後,至今居民安置問題仍未獲得解決。今天(3/13)華光社區自救會前往台北市政府前,要求北市府將所得的回饋土地,部分興建社會住宅並安置居民。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劉惠雯表示,就土地回饋比例與區位,北市府與國有財產署仍在協調中,至於未來有無可能興建社宅?劉惠雯表示仍在評估中。

華光社區居民王奶奶說出「我想要回家」的願望。(攝影:陳韋綸)

由於認定華光社區的居民是「違建戶」,土地管理機關法務部除追討不當得利外,更在去年3月至8月,3次強拆華光,完成了「清除地上物」的作業,此外也未主動安置居民,僅由台北市提供中繼住宅以及針對低收入戶的安康平價住宅,至今半年以來,中繼住宅因租約以3年為限,到期又需另覓住所,平價住宅則有申請門檻高的緣故,分別皆僅有5戶入住,絕大部分的居民只能依親或自謀生路。

「我想要回家」輪椅上83歲的王奶奶道出盼望。居民侯惠芳表示,目前王奶奶獨自居住在新店山區,無人聞問。強拆前,社區鄰居互相照顧,強拆後,居民四散,王奶奶的遭遇只是個案。侯惠芳表示,希望北市府於華光社區的原址興建社會住宅,優先安置社區的老人。

自救會成員楊同學表示,北市府提供的中繼住宅,期限最多3年,平價住宅方面,目前北市府預計整建為社會住宅,與居民間的租約僅3年,「我們曾向社會局詢問3年之後呢?但是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自救會認為,強拆後社區鄰里網路被破壞,難以發揮照顧功能,將使邊緣家庭的處境更加堪慮。

華光社區預計分10區開發;去年10月行政院公布1至5區的開發構想,1、2區規劃為商場與國際旅館,3、4、5區則為歷史保留區,預計回饋給北市府,全案預計今年6月公開招標。自救會則訴求,北市府利用回饋的土地,興建社會住宅,以較優惠的入住條件提供居民安置。

不過,北市府表示,目前華光變更特定專用區的回饋土地,包括比例與地點,以至於是以土地或代金的方式回饋,這些問題仍與中央的國有財產署協調中,是否興建社會住宅,也還在評估。都發局主秘劉惠雯表示,如果未來在華光興建社宅,符合承租條件者都可申請入住,將不限定社區居民。

華光社區大事記
  • 1990 台北市政府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
  • 2007 行政院頒佈「四大金磚」都市更新計劃,以「華爾街」為定位,預計打造金融、商務與資訊中心,並且推出高品質住宅。
  • 2008 法務部向居民提起「不當得利」民事訴訟。
  • 2009 通過愛台十二項建設總體計劃,其中包括「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劃」,是為六大都更指標案。
  • 2010 財務部「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會議結論,要求應以「現金補償、異地安置或其它方式」處理現住戶;並指出無論眷舍住戶或是違建戶,如果無意領取現金補償,「政府應於本地區或鄰近地區興建每戶30坪住宅安置,並發給房租津貼每戶36萬元」,但是這之後,所謂「安置方案」就再無下文。
  • 2011.01 法務部台北看守所發文要求眷舍住戶限期騰空。
  • 2011.02 華光社區發生火災。
  • 2012.10 行政院秘書長陳世揆向媒體表示華光社區採BOT方式招商。
  • 2012.12 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進入華光社區丈量,並要求同意2013年2月前自行拆除完畢,否則將執行強制拆除。
  • 2013.01.10 杭州南路上盛園豆漿店自行拆遷,負責人許竹菊期間休克身亡,當日法務部承諾緩拆至農曆年後。
  • 2013.02.23 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強制執行處展開第一波拆除動作。
  • 2013.03.27 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對華光社區兩戶現住戶展開強拆動作,數百名聲援者與警方激烈衝突,多人受傷。
  • 2013.04.16 立委邀請法務部、北市府與居民召開三方協調會,惟法務對安置方案與不當得利無具體承諾,僅表示居民如有意願、且符合進住中繼住宅資格,願向法院申請暫緩拆除作業。
  • 2013.04.24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針對金華街住戶與商家進行第二次拆除。
  • 2013.08.15台北市文化局召開第51次文化資產審查委員會,將社區內部分官舍指定為歷史建築,刑務所南面圍牆指定為古蹟,杭州南路2段59巷內16戶口字型配置建築物需完成測繪。
  • 2013.08.27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針對社區內最後剩餘的21戶,進行第三波拆除。
  • 2013.10.09行政院公布「華光特區開發構想」,1、2區做為商場與國際旅館,3至5為歷史保存區並預計回饋給北市府,最快2014年6月前公開招標。

【相關報導】

建議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