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開發案 市府嫌中央回饋少

2014/01/22

要求從25% 增為30%至50%

〔記者郭安家、鄭琪芳/台北報導〕華光社區去年三至九月拆遷引爆抗爭,繼郝市府不滿馬政府未安置先拆遷後,北市都發局昨再對該土地變更案回饋比例不滿,都發局長邊泰明表示,中央規劃華光社區從機關用地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回饋約二十五%土地太低,將要求提高為三十%至五十%,且計畫換地,在商辦大樓旁興建公營住宅,邊泰明直言「中央留怪地給地方很難開發」。

從安置到開發 馬、郝始終不同調

華光特區開發案中,馬、郝始終不同調,華光自救會抗爭激烈,市府曾呼籲中央妥善安置拆遷戶,但中央不理,市府只好釋出中繼住宅短期安置。去年行政院公布開發細節,宣示六月要開發,當時邊泰明受訪時也放軟釘,質疑開發時程太倉促。不久國有財產署核定回饋計畫,又讓市府不滿。

「怪地難開發」 盼換地蓋公營宅

根據中央規劃,開發案分一至十區,其中一、二區二.八公頃地六月先期設定地權開發商場;中央回饋地有三、四、五區的歷史建物區及公園用地,三區部分宿舍拆除後形成狹長建地。邊泰明說:「我看過都市計畫圖,也去過現場,該建地還真的很難開發,細細狹長,土地利用效果不好,不解中央為何要留怪地給地方。」

邊泰明說,中央回饋土地不是公園就是歷史建物區,但北市缺乏的是公營住宅等公益設施,中央應回饋更多地來興建,「這樣的回饋太不合理」。他說,華光社區有住宅用地、市有地、機關用地,開發後將帶來龐大產值,回饋比至少要三成至五成,連台鐵台北機廠變更案回饋比都達四成。

財政部:依規定該怎麼給就怎麼給

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昨天對此低調不願正面回應,僅表示,華光社區開發案回饋比例按都市計畫變更規定的應回饋比例辦理回饋,「依規定該怎麼給就怎麼給」,一切依法行政。

但市府握有兩把劍,其一,依據「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商場開發未來會新增容積,就會增加樓地板面積,中央就得再回饋市府五成容積。其二,邊泰明說,最近市府要擬定該區細部計畫,可再調高該處容積率,增加房產獲利,並向中央要求更多容積回饋,可以繳納代金方式,做為興建公營住宅經費。

邊泰明說,市府將與文資審議委員會、國有財產署協商,將歷史建物移至公園用地,換地整合狹長建地,規劃興建公營住宅,將鄰近六月即將開闢的商場。

華光社區土地變更為特定專用區,馬政府提案回饋約2成5土地給郝市府,但幾乎都是歷史建物區、公園預定地,北市府擁有可建築用地僅圖中狹長土地,連台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都認為難以有效開發。(記者郭安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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