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堅持違法行為 工會將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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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6

國語日報社違法解雇工會幹部

國語日報去(102)年8月,社方以業務虧損為由(註1)實施裁員(優離退),工會僅僅是表達希望報社尊重同仁意願,工會常務理事王福鈞等人即遭資方資遣。王福鈞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於103年2月24日收到102年勞裁字第42號裁決決定書:確認資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資遣無效;應於文到7日內回復王福鈞原職。

但是,今日上午王福鈞回到報社要求報社回復原職工作,仍遭到報社拒絕,報社並表示將提起上訴。對於國語日報堅持違法的行為,工會將抗爭到底!

經營不善卻犧牲勞工

國語日報雖是經營文化教育產業,實則與惡質資方一樣,社方經營不善,高層經營失當不見反省負責,卻是大砍勞工,僅2百多位員工的國語日報社,101年資遣離退17人、102年8月再資遣離退44人及9月至今仍有同仁被不當調動、降職及資遣10幾人。面對這許多同仁已在報社付出多年,卻將面臨中年失業的處境,工會要求報社不可粗暴裁員,但報社卻以資遣價碼很優惠,拒絕接受。這種「用錢砸死人」的蠻橫嘴臉,更令人無法接受。

財務虧損砍勞工,卻有三億買土地?

針對國語日報以虧損為由的裁員,工會質疑,報社才在前年花費六千萬購買高階印刷機器。但是,印刷機才剛買,卻將印刷業務外包給同業,讓這六千萬買的機器不能物盡其用。更甚者,報社在前年仍花費三億高額,買下報社大樓鄰近土地,卻在102年以虧損2千多萬為由要砍勞工?難道國語日報要轉行當包租公包租婆嗎?這讓勞工不能信服!

惡性資遣/降職/調動、積欠加班費

國語日報的惡質手段並未停止,未遭資遣的同仁不僅被要求承擔人員緊縮後的爆量工作,社方更未據實核給加班費;從去年資遣後,迄今仍不斷資遣/逼退/調動老員工,讓同仁人心惶惶,例如:任職19年且工作表現平穩的同仁,無故遭到調任,再以該員工作不力為由資遣;又有要求美術編輯調任文字編輯,然後同樣遭到資遣。

同仁出庭作證,卻遭報社打壓

在王福鈞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期間,同仁葉偉光應裁決委員會要求出席裁決庭擔任證人。卻在葉偉光作證後,報社竟由社長馮季眉下達指示,將葉偉光「降職調任」,這顯然是因為擔任工會裁決案件證人,而遭到資方秋後算帳;資方並藉此殺雞儆猴,鎮壓親近工會之會員。

報社堅持違法行為 工會將抗爭到底!

國語日報社今日拒絕依裁決結果讓王福鈞復職,並在昨日,公告一年多來經營無妨且違法打壓勞工的馮季眉續任社長。過去,國語日報是以政府出資作為文化教育推手的公益教育法人,至今有65年歷史,卻在今日搖身一變,轉成了的惡質資方,解雇工會幹部、打壓勞工種種,都是具體違法的惡質行徑!對此,工會站在維護勞工權益的立場上,抗爭倒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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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日前幫國語日報製作繪本插畫,並有簽訂合約。
在製作了兩個多月,畫了四十張草稿線稿後,對方以效果不合要求終止,並只給試稿費兩千元。
我非常的不服,以已簽訂合約為由希望獲得較高的稿費。但對方說,那不叫合約,叫合作備忘,還說是因為我不願意再修改畫風才把我換掉。
但事實是,當初在洽談時,美編在寄“合約”給我時,明白地跟我說這是合約,檔案內容也註明【繪製插畫專案外包合約書】。
另外,我在作畫過程中從未提及我不願意修改畫風,是美編的決定把我換掉的。對方的回答顯然與事實有違,並把錯誤推到我的身上。

我目前居住在美國。當我收到對方不合理的回覆時,我很不平,無奈人在國外,無法飛來台灣進行訴訟或是爭取更多應有的報酬。
我在網路上尋找申訴途徑時無意間讀到這篇報導,才知道國語日報惡劣對待員工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在國外的我也會給工會最大的支持,也希望國語日報開始給予合理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