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終身派遣時代

2014/02/25

勞動部於2月17日在外有勞團的抗議中揭牌,首任部長潘世偉接任前曾表示,「今年的立法施政重點,聚焦《派遣法》。」

依據先前勞委會2013年6月「人力運用調查」,台灣臨時性或派遣人力有58.3萬人。

2007年前,因新自由主義而興起的派遣,由於自由與彈性,被視為時髦的行業。

日本慘痛經驗 台灣警覺

但2008年發生亞洲金融風暴,日本企業為求保命,第一個炒的就是派遣工。大量派遣工流落街頭,因沒處理好派遣問題,日本發生了派遣工在壓力下殺人的社會事件,並拉大了貧富差距,藉剝削派遣勞方拉拔的經濟卻一直未見起色,終至導致了2009年政黨輪替。

日本教案顯見派遣之怨可以動天下,台灣58萬派遣工背後也連動著數百萬人生計,以此估量可能動盪政權的能量,也難怪潘世偉會有在選前將《派遣法》當成立法重點的警覺。

台灣是否或如何設立《派遣勞工保護法》,一直有參詳日本經驗的呼應。值得觀察的是,就在勞委會於今年2月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前,日本在1月也正討論修正《派遣法》。

日本《勞動派遣法》於1985年訂定,一開始採「正面表列」,讓軟體設計、翻譯、祕書、建築物清潔、停車場管理等,具有高度專門性或非核心業務可採派遣;1996年增列可派遣的26種特定工作類別。

1999年修法時大為鬆綁,改為「負面表列」,即除了港灣運送業、建築業及其他由行政命令指定之醫療業和製造業等項目,其餘全部開放,但以1年為限;2003年再度修法時,連製造業、試用的介紹預定型派遣也合法化,派遣公司成為勞動契約上唯一僱主。

著重資方的發展角色,日本在《勞動派遣法》上一路鬆綁,使派遣工10年內多出2.7倍,在2008年底達399萬人,但這些人在隨後的經濟危機中成為尾大不掉的失業率,此苦果逼使日本於2012年再修正《派遣法》,原則上禁止日僱型、落實同工同酬、長期聘僱化等,朝「保護勞動派遣者」方向調整。

只是,權益保護的天秤才稍往派遣工方向挪移,今年1月日本厚生勞動省提出的修正案,就透露令派遣工不安的訊息,即原派遣3年的上限可能廢除,且未來若經民主程序選出的工會同意,企業可以「無限期」使用派遣。

日本此法若過,將讓其原本在「終身僱用」制外,定義為「例外的僱用」之派遣,翻轉成為有「終身的派遣」的可能。

2014年開春何其寒冷,有日本的大雪、台灣領導人「勞工過得慘是錯覺」的發言,與派遣「無限期」化的漂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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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報導:據統計,台灣去年達身價3億美元的超富人數,是北亞區唯一正成長國家,年增2.6%達1,185人,在亞洲排名第七。據估算,專為超富豪制定的頂級禮賓服務,在台有7.5億元商機,每年以20%至25%的速度成長。
同時,聯合報報導:青年失業率12.69%,恐持續惡化。
作一簡單的解讀:數十年來,政府擴大貧富差距的決心從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