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省錢 犧牲勞權
兼任教師贈春聯 「我要調薪」

2014/01/2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16年來鐘點費未調漲,高教工會與兼任教師贈政院「我要調薪」春聯。(攝影:陳韋綸)

為節省人事成本,大專院校廣聘兼任教師;日前審計部報告指出,將近4成的國立大學,兼任教師人數占總師資的一半以上,然而長期以來,兼任教師面臨鐘點費未調漲、無健保等勞動條件不佳的情況。今天(1/24)數十名兼任教師與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赴行政院致贈「我要調薪」春聯,要求按16年來基本工資調幅的21.7%,一次調足鐘點費。

目前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按講師自教授為575至795元不等,此支給標準已有16年未調漲。以高教工會兼任教師代表徐文路為例,每週上課21學分,以每個鐘點630元、每學期18週計算,每月帳面收入約有5萬元,不過由於寒暑假未列入計薪期間,實際上每月收入將約3萬9千元。

問題是,老師除按表上課,課前備課、撰寫講義,課後批改作業、與學生討論...這些時間老師們雖然付出勞動力,卻無法列入鐘點費計算,此外,兼任教師與專任教師不同,沒有學術研究費與交通補助費,像徐文路這樣,在5所學校上課,來回的交通費都得自行承擔,此外,「4、5個學校這樣跑,累得要命,老師生活不穩定,相對也會影響教學品質。」

去年(2013)10月高教工會針對兼任教師勞動條件的改善,曾對教育部提出「按基本工資調幅21.7%調整單節鐘點費」、「計算期間加入學其前後共1個月工作量,支付5.5個月鐘點費」、「年終獎金按比例支付」、「高教工會做為對話窗口」等4項訴求。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李秉洲表示,考量兼任教師與軍公教身分較一致,將以近16年「公教人員」薪資漲幅的15%,而非工會主張、按基本工資漲幅的21.7%,來調整兼任教師鐘點費計算公式,目前全案已送行政院待核定。徐文路批評,6年前兼任教師爭取保險,教育部表示適用「勞保」而非公保,調整鐘點費計算,卻又說兼任教師是「公務人員」,「根本是選擇性解釋,自相矛盾、貽笑大方!」

高教工會統計指出,以鐘點費為主要收入的「純」兼任教師,全台超過8千名;根據審計部《(民國)101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全台53所國立大學中,21所學校兼任教師比例超過5成。兼任教師鐘宜杰表示,與過去「補充人力」不同,兼任教師已經成為很多學校的「教學主力」,但是勞動條件卻仍被當作「後備軍」看待。

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舉例聘任1個專任助理教授,每月薪資與提撥的退撫費用,就要7萬元,同樣的學分數,聘用兼任教師,每月鐘點費卻只需2萬多元。他批評許多國立大學專任未聘足額,卻以低廉價格,聘請兼任教師,犧牲老師的工作權,而《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中,卻規定「4名兼任師資得抵1名專任師資」,用兼任教師來擴充大學的生師比,變相地鼓勵這個現象;陳政亮也認為,這是開制度後門,鼓勵校方濫用兼任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