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功大學校園廣場命名爭議的看法
澄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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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2

針對近來成功大學因為校園廣場命名而引發之種種爭議,澄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和台灣人權促進會三個民間組織認為此一事件對台灣民主進程來說,應有嚴肅檢驗之必要,故發表聯合聲明如下:

(一)成功大學校園空間之命名雖屬校園自治項目,外人應予尊重,但究其程序,成大校方的作法,無論從形式或實質來看,均違背校園民主的精神。就形式言,成大校方既然委託學生社團辦理新廣場命名票選,並在公文或書信往返中,給學生的訊息為票選活動將選出廣場未來的名字,而票選活動效力的聲明亦透過學校系統寄發。因此不管成大校方究竟是哪個環節出現行政疏失,校方都有義務概括承擔,不應該在票選結果出爐後,宣稱票選結果僅供參考,校方失信於學生的表現,背離教育基本宗旨。就實質論,既然成大校方欲透過票選命名活動提升學生對於校園空間的認同,彰顯之民主精神,卻又在票選結束後,宣稱校務會議對於命名具有最後決定權,此種作法無異掏空成大校方透過命名投票程序所欲展現的校園民主,成為民主教育的最壞示範。更諷刺的是,校務會議本為校園民主最重要的機制,卻做出違反校園民主的決議。

(二) 成大校務會議中任何校務會議代表的發言,無論其立場為何,基於言論自由均應受到尊重。先前成大歷史系王文霞教授於成大校務會議中表達對於鄭南榕先生的主觀評價,不應成為他人對王教授進行人身攻擊的理由,批評者應針對王教授當日發言的全部內容及其事後澄清聲明內容進行整體分析,並進一步思考成大校務會議上所有對於鄭南榕先生負面評價之發言,以及附和鼓掌的行為,或甚至是刻意去政治化的主張,傳達了哪些和台灣民主現狀有關的訊息。

(三) 王文霞教授在事後澄清聲明中,強調其在校務會議上的發言,重點在於面對生命挑戰,但以尊重生命的角度來論斷鄭南榕的自焚,忽略了威權時代黨國追殺的脅迫與恐怖,是一種去脈絡的狹隘看法。我們應該思考在甚麼樣的壓迫下,導致有人不得不選擇自焚。鄭南榕先生以放棄自己生命之手段,對於當時台灣社會所面對的不民主體制予以反抗、並且堅持言論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的理念,藉由放棄生命的手段,傳遞給後人反抗集權/極權的堅定訊息和奮鬥勇氣,與王教授心目中的炸彈客乃放棄自己生命並傷害他人生命財產權益,恐有極大差異,不應率爾類比。其次,以褊狹的宗教、種族或文化觀點,將伊斯蘭炸彈客的作為當成不尊重生命的比喻,從當代民主與平等角度來看,也不具說服力,徒然誤導社會大眾和新生代的思考方向。

(四)台灣雖已解嚴20多年,但幾十年來威權體制所灌輸的單元化意識型態,依然影響深遠,往往仍是社會大眾用來理解台灣的政治與社會現象甚至歷史事件的主要憑藉之一,此次成大以校園應保持政治中立為由,否決學生透過民主程序票選產生的廣場名稱,但卻未曾以同樣的標準檢視校園內各種封建威權體制象徵是否應該繼續存在,便是典型事例。

(五)王文霞教授在成大校務會議上的發言,及這些發言竟獲得校務會議代表們的熱烈掌聲,這一現象,更提醒我們:雖然台灣已民主化,但威權體制所灌輸的思維仍然箝制人人心,黨國意識形態仍然潛存在社會各處,甚至被視為學術殿堂的大學校園亦不能免,自由、民主、人權價值仍然未成為台灣社會共同的價值。我們認為,在台灣社會擁抱民主憲政價值的現在,應該同時積極去除威權價值的枷鎖,這是台灣民主進程不可迴避的當務之急,當然也是任何大學不該怯懦以對的民主教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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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專論-誰才稱得上是「台灣烈士」?
中國時報 銀正雄 2014年01月23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123000524-260109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猝逝,李登輝繼任中華民國總統。1年後的4月7日,發生鄭南榕自焚事件。兩相對照,足證鄭南榕倘若為了台獨理念而死,也是死在李登輝手上,和已故的蔣經國基本無涉。

除此格外要注意的是,這一年施明德仍因「美麗島事件」繫獄,當然不可能知道該起事件始末。請問25年後,此公憑什麼敢對外宣稱鄭南榕是「台灣烈士」,甚至為之老淚縱橫?

這讓人不得不奉勸施先生,倘因孔子基本是中國人,不以所勸「及其老也,戒之在得」為貴,不妨記住年紀大了,宜有「四戒」:一者戒耳朵太軟,二者切不可健忘,三者言語勿零碎,囉哩囉囌沒個完,四者別動不動一把鼻涕一把淚,理盲而濫情。

要知死有「重泰山、輕鴻毛」之別,乃鄭南榕者死因不可疑,但自囚其室71天,既不是國民黨逼他走投無路,更非李登輝下令憲警關押他。正如李敖所言,一票「台獨狐群狗黨」才是讓鄭南榕最後不想自焚,而非自焚不可的罪魁禍首。

現在讓我們看看,當初出錢讓鄭南榕、陳水扁辦《自由時代》的李敖,是如何談起這段往事的。

2004年,李敖在電視上發表一篇演說,名曰「揭發台獨烈士的真相」,一邊怒不可遏,痛罵陳水扁竟拿「鄭南榕死亡15周年」一事大舉消費,一邊侃侃而談整起事件經過。

「他第二次為什麼燒死自己?他沒有要燒死自己,他是怕第二次牢。因為坐牢以後又不能抽菸(按:鄭菸癮特重),那怎麼辦呢?他想來一次轟轟烈烈的拒捕行動,買了汽油彈,什麼東西都準備好;你來抓我,我就跟你們大幹一場。結果一群所謂的台獨分子,整天在他身邊。你想想看,人有時候是會動搖的,可是他不能動搖,所有人包圍他,永遠保持這個氣,打足,跟下面的警察、包圍他的警察對幹。所以,在警察衝上來時,他丟出汽油彈拒捕,房子著火了。那些整天包圍他的所謂台獨分子,一群王八蛋,把後窗打開,統統跑掉了。」

至此,若疑李敖片面之詞如何可信,不妨證諸當時媒體報導:

「鄭南榕在引燃汽油彈後,似已呈瘋狂狀態,除向警方攻擊外,也向當時在場的雜誌其他同仁攻擊,要他們與他同歸於盡,嚇得這些人紛紛奪門而逃。」

必須知道的是,鄭南榕一輩子只坐過一次8個月的牢。但關在土城看守所的那場牢獄之災,也和「言論自由」無關,實係遭到「黨外人士」張德銘控訴,違反《選罷法》所致。

由此可知,鄭南榕之亡,寧非那批整天在場包圍他,既不容他後悔於前,又見死不救的「台獨夥伴」?

然則,我們要請問施明德的是,如此鄭南榕,憑哪一點稱得上「台灣烈士」?果然非要善頌善禱不可,則在1895年乙未台灣六堆之役前後,堅決抵抗日軍侵略而犧牲的十多萬先民,又將置於何地?

更可笑的是,為了表彰鄭南榕,在明知台灣根本不可能獨立建國的情況下,施明德居然以「烈士是沒有國籍的」自欺欺人。可不管施明德也罷,一度執政的民進黨也罷,乃至陳水扁、辜寬敏、蘇貞昌、蔡英文等,有誰紀念過「乙未六堆抗戰烈士」的?

莫非死在日本軍國主義者迫害之下的台灣祖輩,皆如螻蟻可輕易捏死?只有類如鄭南榕者,才稱得上是「台灣烈士」?

由此可知,發言質疑鄭南榕事件的王文霞教授,何錯之有?真正錯的是施明德,以及藉機尋隙非難王教授和成功大學的《自由時報》,錯就錯在他們盲目「去中化」,以之操弄族群鬥爭。

倘如施明德指出,不須紀念黃花崗烈士。請問,何來中華民國?若無中華民國八年抗戰,慢說焉有今日台灣,只怕施明德以及台獨分子,能否生而成人都大有可疑。歷史連串因果,豈可任意去彼取此?

然則這正是「去中化」弔詭處,殊不知施明德等人此舉,也同時把400年台灣史給「去」掉了。否則請施明德回答,120年前死在乙未抗日者,是不是台灣烈士?鄭南榕比得上他們的抗日義舉,配得上這一尊榮嗎?(作者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