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用藥惹爭議 病友沒商量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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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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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日前在網上公開進行抗愛滋病毒藥品ZDV/3TC複方製劑招標案,明示以低價決標,此舉代表著愛滋治療藥物將正式邁入低藥價的時代來臨。疾管署的網站也以「 引進愛滋學名藥,兼顧治療及照顧更多感染者」為題論述著學名藥與專利藥理應同成分同療效,若上市後療效不等將有通報監測作業,以偕同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不良事件,即刻反應及後續行政處理。

上述作為,其實首要衝擊的,理應是握有開立處方權的臨床醫師們,他們在第一時間紛紛建議,台灣若要使用學名藥前,應需有更強的臨床證據再上路。衛福部的回應是學名藥提出國外試驗的資料即可,之後會再由疾管署蒐集相關資料提供臨床醫師參考。

愛滋用藥是許多感染者拿來救命用的,即使副作用再大,很多感染者都咬緊牙關努力撐著,盡力遵從醫囑、按時配合服藥是很多感染者生活的準則。但這次疾管局以若採購到學名藥,將要求服藥已適應的感染者全面換藥,資深感染者丁文說這根本是「拿命賭政策」。丁文表示,愛滋用藥不是普拿疼,一旦產生抗藥性可能就會面臨無藥可用的處境,希望疾管署審慎評估,揭露更多的資訊。

很多人會質疑,學名藥難道就會比專利藥不好嗎?藥物好不好真的很見仁見智,但一位好不容易適應現在用藥的病友,卻因為要配合低價用藥進而被換藥,其所造成的後續風險及效應,恐怕不是省下九千萬,多照顧430位病友就能帶過的。

在此有三點呼籲:

其一、學名藥應有台灣臨床實證經驗:此舉可增加使用藥物者對服用該藥品有信心,也可避免破壞現有醫病關係,因為當用藥政策無法讓臨床醫師選擇用藥,待病人因政策換藥後產生不適症狀,病人將責怪醫師為何當初要換藥,反而不利醫囑遵從!

其二、在取得實證階段兩藥應併存:引進低價藥物,應讓原廠藥同時存在,因為病友有用藥的選擇權,無論其藥價高低與否,若政府僅願意提供低價用藥,但病友認為其可負擔較高費用的原廠藥,要讓使用者有其意願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藥物。

其三、醫師在有足夠實務經驗才建議換藥:針對現行藥物已經適應良好的病友,不應任意更動其藥物,以減少換藥後可能產生新的副作用或適應不良造成抗藥性等代價,若醫病信心足夠再統一換藥,也可避免藥害發生。

綜上所論,基於保障病人權益為前題,不宜僅有換藥一途。此愛滋低價用藥未上路前就惹出一堆爭議,引發已經服藥病友擔憂,對未來治療充滿不確定性。病友對於攸關自身的健康議題,沒有進一步了解、發言的餘地,只能任憑政策宰割,此情況不該是應以照顧人民、以人民福祉為優先的政府該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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