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賭場國會代言人已掀底牌”台灣本島開賭”
反賭聯盟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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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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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場合法化與否的爭議在台灣已超過二十五年,2009年澎湖第一個博弈公投未通過,2012年馬祖通過了國內第一個博弈公投,今年五月行政院版的「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送交立法院,為了讓台灣不要淪為賭島,創造貪腐環境、敗壞治安並製造家庭問題,半年來,民進黨多次在院會報告事項中將政院版、蔡正元版的「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以及最新陳根德版的「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增列第八條之一」的修正案退回程序委員會。

上週五(11/22)是江院長總質詢結束後的第一次院會,國民黨隨即動員黨籍立委透過表決方式讓這三個法案在院會完成一讀並付委交通經濟和司法委員會審查。這絕對是國民黨從上到下一致安排好的戲碼。

反賭聯盟四問政府高層:

1.請問馬英九總統(主席),你曾經說賭場的設置有社會爭議要在離島先行,請問貴黨同志推動本島開賭,你的承諾算甚麼?

2.請問江宜樺院長,你曾經說行政院提出賭場條例是因應馬祖公投贊成設置賭場,所以才需要有一個管理機制;你也曾說過開設賭場不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選項,現在執政黨委員的版本要在本島開賭場,你的態度又是甚麼?你有表達反對嗎?

3.請問毛治國副院長,你當交通部長時曾提賭場三條件,1、要有專責機構;2、要有警察權;3、要高度管理,請問行政院的草案,滿足了你哪個條件?

4.請問葉匡時部長,你在答詢立委時指出,由於馬祖開設賭場,中國方面將關閉小三通,所以現在交通部正研議在桃園機場設賭場,然後將賭場的盈餘撥給馬祖蓋機場。請問為什麼雞屎要拉在桃園?雞蛋要拿給馬祖?

美國的研究指出賭場的開設有破窗效應,也就是當有地方設了賭場,其他地方就會群起效尤,就像一間空屋破了一塊玻璃窗沒有補好,很快的大家就會朝著沒有破掉的玻璃丟石頭。從星期四待審的法案來看「台灣已經不是離島開設賭場的破窗效應,賭場財團已經要向台灣本島破門而入了。」

依據陳根德委員版只要機場園區內設賭場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不須公投即可排除刑法賭博罪的適用。如果照蔡正元委員版”其他法律規定”就可以開賭,那國家公園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甚至地方制度法能不能也援例增列,那麼以後賭場將在台灣遍地開花。如果不依據蔡正元委員版,而依據行政院版,直接將第一條第二項刪除,也可以直接達到同樣的效果。

賭場的”吞噬效應”和”排擠效應”將造成賭場周邊百業蕭條,難道我們要看到齊柏林”看見台灣”第二集,從桃園上空空拍,只見到大大的”CASINO”其他地方一片寂寥嗎?

葉智魁教授的文章指出,新加坡賭場自2010年營運以來一直被各界以片面資訊渲染為成功的典範,然而事實上並非這麼一回事,新加坡的兩家賭場自始便屢屢違規,而這個被視為政府獨裁、嚴刑竣罰、善於有效管理,官員與人民皆守法重紀的國家,開設賭場之後也遏阻不了頻頻出現涉賭之違法亂紀的情事。逼得政府將賭場違規罰款上限從原訂的100萬新幣(約台幣2,400萬),於2013年初立法通過將罰款上限訂為年度營業總收入的10%(以新加坡2012年的營業收入58.5億美金來估算,罰款上限約等於美金5.8億,台幣174億)。

離譜且荒謬的是,也因開賭而導致「貪污調查局(Corrupt Practices Investigation Bureau)」助理司長楊少雄盜用鉅額公款(140萬美元)豪賭於2013/7/24日被起訴,成為該局成立60多年來涉案層級最高的官員。試想連新加坡這樣的國家都搞不定「觀光賭場」,而中華民國政府卻是連食品安全都頻頻出包、「績優」大廠與企業都長期在販售黑心貨,這種光是食安問題就搞得無法收拾的台灣,又有甚麼能力能夠有效管理觀光賭場!

台灣根本沒有條件,也不需要設置賭場,反賭聯盟呼籲立委千萬不要被賭場光鮮亮麗的外表給蒙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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