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性別暴力!抗議衛服部「強制手術」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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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1

跨性別呼籲衛福部放寬性別認定 司長表態支持訴求

衛生福利部今日(11月21日)舉行「愛擁抱‧不擁暴:反性別暴力資源網啟動儀式暨研究論壇」,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等性別團體,除了先於會場外召開記者會之外,並進入論壇會場,於開放發言時間向主辦的衛福部陳情,並高舉「性別即人權」、「停止強制手術」等標語。抗議衛福部於今年10月否決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共識決議:建議放寬變性人性別判定,只要通過兩名精神科醫師評估就可先更換身分證的性別,不一定要摘除性器官,並增加「第三性」選項。

性別團體對於衛福部仍堅持欲變更性別者,必須強制接受不可逆外科手術、切除原有性器官的決定,表達嚴厲抗議,認為這等於是衛福部施加於跨性別者、陰陽人的性別暴力,卻又同時舉辦反性別暴力的論壇。

強制手術未考慮實際情況 徒令跨性別處境更加艱難

第一位發言的是男性跨為女性的跨性別者,也是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的學生的葉若瑛表示,我國目前規定,欲變更性別者必須進行移除原有性器官的變性手術,否則不得變更身分證上的性別。然而卻未考慮到變性手術費用高昂,再加上手術風險高、可能有後遺症,使得經濟貧窮者、生理條件較差者,根本無法接受移除性器官的外科手術。此外,由於資訊流通,使得跨性別者意識到其性別認同與眾不同的年齡有降低的趨勢,然而對於未成年之跨性別者,發育中的身體並不適合接受這樣高風險的手術。因外顯之性別氣質、內在性別認同與身分證法定性別不同,使得許多跨性別者,在其求學、求職、日常生活中,遭遇許多困難與歧視,使得跨性別者的處境更加雪上加霜。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 國家可以在不需動手術的情況下變更性別,由於保障、尊重跨性別者性別認同的法規修改,只涉及行政單位的內規與行政命令,更呼籲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遵照總統府人權咨詢委員會的共識,立即修改必須接受不可逆性器官摘除手術才可變更性別的規定。

並非所有跨性別者皆需移除原有性器官

第二位發言的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許百欣表示,該場次論壇便以性別人權進步的荷蘭為榜樣,作為我國未來反性別暴力的努力方向,而荷蘭也是不需強制手術便可變更性別的國家,主辦的衛福部一邊以荷蘭為師舉辦論壇,卻又於10月堅持欲跨性別者必須動手術才可變更性別。再者,並非所有跨性別者都有移除原有性器官的必要,仍有許多跨性別者能與原有的性器官和平相處,例如她有個女性朋友仍然保留男性器官說:「我覺得有屌的女生也很屌啊。」不應該強制所有跨性別者,都必須負擔高額費用、失去生育能力、冒著手術風險動手術,才能變更法定性別。這形同由政府帶頭的性別暴力,使得跨性別者持續受害。與性別氣質、性別認同不一樣的法定性別,只會讓跨性別者在求學、求職的過程中受到更多歧視與傷害。

衛福部司長表態支持跨性別者訴求

對於兩位跨性別者的發言,主持論壇的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態支持她們的訴求,更說過去台灣也從原本不能變更姓氏走到今天可以變更姓氏,台灣對於跨性別者的權利與保障也應該持續前進,並對在場的跨性別者、關心跨性別人權者說「加油!」致意。表示保護服務司未來除了會就跨性別議題,納入反性別暴力的專題,也會爭取在行政院性別會的席次,以保障跨性別者性別認同,將與各位一起就跨性別人權努力。

是否移除原有性器官 與性別認同及變更無涉

同日在稍早的記者會中,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籌備會主任賈伯楷說,現行跨性別者必須移除原有性器官,方可變更法定性別的規定相當荒謬。一個人的性別認同,與其生理器官本來就不能完全等同。政府規定的所謂「變性手術」,僅是強迫跨性別者移除原有性器官、喪失生育能力,根本稱不上是「變性」。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當事人所同意的對象以外,我們不會為了確認當事人性別而脫掉對方的褲子或裙子,當事人只要施打賀爾蒙便可擁有與原先不同的外顯性別氣質,無需移除原有性器官。反而是現行規定令許多跨性別者無法變更法定性別,使得許多跨性別者在需要出示法定性別的場合中,要不斷面對歧視與社會壓力。

賈伯楷也說,若是出於擔心在宿舍、廁所等等可能需要區分性別的場合,可能有性騷擾、性侵等問題,而要求跨性別者必須移除性器官。在在顯示決策者的迂腐,首先,性騷擾或性侵並非只發生在不同性器官的人之間,其次,也可設置例如無性別廁所等方式因應。

新聞聯絡人:吳芷儀 賈伯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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