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家派遣公司企業工會9月1日在南台灣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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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1

吉宏興業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新聞稿 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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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家派遣公司企業工會在南台灣成立了

南方派遣勞工的夢我們的行動

Manuel.Castells 在「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指出:高失業率不是因為引進新的技術,而是起因於錯誤的總體經濟政策,及不鼓勵私人創造工作機會的制度環境」。台灣極度右傾資本主義「右手用派遣制度剝削勞工,左手以公帑包裝慈悲形象」的偽善迷思,將企業應負擔成本轉嫁社會,公股企業如「中華電信公司」、「中華郵政公司」、「中鋼公司」、「公廣集團」;集團企業如「遠東集團」、「富邦集團」等等均大量使用派遣勞工。

工會籌備會召集人邱曉彤指出,根據監察院調查政府派遣勞工問題時發現,農委會及所屬機關派遣勞工達二八五五人,經濟部有二七五七人,勞委會有一八二九人,高居各部會前三名,中央機關派遣勞工則逾萬人。監委更指出,一、許多機關都讓派遣勞工從事核心業務,資歷超過十年者比比皆是,卻一再轉換派遣公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政府帶頭規避雇主責任。政府雖與派遣公司簽約一至三年,但派遣勞工卻沒換,不少人資歷達十年,只是一再轉換派遣公司。二、監院訪談發現,許多機關的派遣勞工「連派遣公司名稱都不知道」,也不清楚薪資被扣的勞健保費是否真有繳給勞保局、健保局,各機關也沒有落實查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以派遣之名,規避雇主之實。三、勞委會對政府機關的派遣公司勞檢發現,七至八成都有違法情況;監院抽查政府九十九至一百年三十三件勞務派遣案,發現有四件合約決標金額、一件預算金額,竟然低於法定成本(加計薪資、勞退、勞健保),顯示廠商若不把成本轉嫁派遣勞工,將毫無利潤可言,也導致許多派遣工的勞動權益受損。

召集人邱曉彤表示,根據網路資料顯示,吉宏興業有限公司 成立於民國80年,平均年營業額為1億4仟4佰萬元。在96年起即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評選為全省5家優良廠商中之其中一家,長期在電信委外櫃台、客服及行銷推廣作業服務外,更將觸角延伸到行政作業管理、電腦程式設計、電腦維護等工作,公司的工作範圍分佈於全省各地,目前公司員工行政核心人力10人、其他作業人力1847人。

工會籌備會指出,官派董事掌握經營權的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公司,表象上一再強調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但實務上,卻一再視若無睹的聽任派遣公司,違法欺壓弱勢的派遣勞工,以下是近期發生的欺壓或剝削事件。 公司多數客服主管人員,對待委外人員之現場管理極度欠缺人性,如處理 從業人員請喪假、家人病危請事假、聲音嚴重沙啞請病假等事宜;巧立名目苛扣薪資或獎金;未依勞基法發放延時加班費;要求一線人員無薪酬備班;苛扣健康檢查費;私訂全勤獎金時數門檻、汽機車停車問題正職與委外人員差別待遇等等。 上揭違法欺壓或剝削情事, 中華電信公司曾於 100年7月13日函覆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略以「..三、本公司辦理委外承攬契約均明載承商應依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以保障派遣勞工之權益。..」。事實上,公司說一套,做一套。

邱曉彤召集人強調,為重建台灣公民社會「信任」的核心價值,共同追求一個具有分配正義的工作環境,工會建議:

一、馬總統應立即要求行政院全面查處,交通部暨官股所主導的公司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及其子公司、孫公司違反勞基法,濫權戕害勞工權益情事,還給弱勢勞工公道。

二、基於企業社會責任,中華電信公司應將客服經常性工作員工,由其人力子公司宏華人力資源公司承接,不得再發包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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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應該是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成立日期:102年4月11日
https://fbcdn-sphotos-h-a.akamaihd.net/hphotos-ak-ash3/1229901_102021066...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5cppibqnyNKUU5peURQUHBhYWM/edit

同時也成立了派遣產業工會
謝謝

派遣產業工會的會員都和產業訂定勞動契約了嗎?如果勞雇之間沒有僱用關係,成立的工會就不過是聾子的耳朵,好看不中用。

派遣產業的業務,是人力出租而不是人力仲介。人力出租是按租用期收取費用,人力仲介是按仲介成功收取費用,沒有勞雇關係卻要依期從勞工勞務所得中獲取利益的是吸血鬼。

派遣產業應該僱用勞力才能經營及拓展業務,派遣勞工與派遣產業之間的存續關係也應該受勞基法的保障,派遣勞工不得因雇主無能經營而遭停薪、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