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農團4訴求 江揆4回應

2013/08/23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在院會回應大埔案及農民團體自救會訴求,他表示,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是不能把個人或個別團體對某修法的看法,當作絕對正義,只要和他訴求不一致,就當作惡法。

但江宜樺也說,自救會相關訴求指均已經討論,或已經修法入法、或窒礙難行,行政院已請內政部蒐集相關修法意見,保留未來修法的空間。

行政院昨天上午舉行院會,江宜樺聽取內政部報告「苗栗大埔農地開發案處理情形」。針對農團自救會的訴求,江宜樺逐一回應。

第一、區段徵收。江宜樺說,他在內政部長任內,有邀請農陣團體的主要成員,對土徵法逐條討論,大多數訴求都已修正入法,兼顧必要性和公益性;少數訴求如廢除土徵條例,受邀的地方政府代表,沒有一個贊成要這麼激烈的方式廢除。

第二、土地徵收委員組成。江宜樺表示,機關代表可少於二分之一,但若全由學者專家及公益團體代表組成則窒礙難行。

第三、自救會主張土地徵收案皆由中央辦聽證會。江宜樺說,內政部一年徵收案件達上千件,必須全部由內政部舉辦,實務上明顯不可行。

第四、土地徵收案由三名估價師估價。江宜樺說,會有估價師協會負荷量及估價結果是否代表政府公權力等問題。

江揆昨天從頭細說大埔案,希望閣員能清楚、完整瞭解大埔案過程。他說,本案從民國九十八年至今分成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徵收範圍中央的二十幾戶農民農地徵收爭議,第二階段則是位於交通要道的四戶住宅是否應保留的眼前爭議,經研議決議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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