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要安居 反迫遷 護國土 反圖利
堅決反對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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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

禁建20多年,總開發面積達1168公頃,被徵收而強迫拆遷的在地居民有6000多戶,人口數高達1萬5千多人的「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計畫」,今年5月9日,在環保署進行首次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後。專案小組依據環評法第8條認為該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將此案納入二階環評。

本案原排定6月3日提交環保署環評審查委員會討論,營建署卻於5月31日週休二日前夕,以時間緊迫、資料準備尚未齊全理由,藉故拖延送審,卻在6月6日當天,透過媒體發布「安置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土地標售案」,試圖轉移焦點,誤導開發區民眾以為該案已經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更荒謬的是,目前「淡海二期開發案」八字都還沒有一撇,就算審查通過進入二階環評,營建署也還要從做計劃,並舉辦公開聽證會和多項審查會議,時間至少1-2年,這期間,營建署卻假借「安置第二期拆遷戶」之名,將國有土地144.154.155.156四比,面積約5.7公頃(17 ,412坪)公開標售,圖利財團,並預定102年8月前由投資廠商取得用地,興建24-26層的高樓共3014間,其中提供「安置住宅」1100間,提供給世居200多年過慣農業生活的老農居住,其於1914間由得標廠商自由販售。

淡海反徵收自救會成員,堅決認為這是他們賴以維生的家園,不要為了炒地皮而犧牲他們家族安居樂業的權利。與會成員要求政府停止不具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淡海二期開發案。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表示,淡海二期開發案不僅要大規模迫遷居民,更將摧毀大台北地區最後一塊優勝美地。開發區內自然人文資源豐富,光文化單位登記在案的史前遺址即有39處,未列出的遺址是不勝枚舉,區內更有多處歷史達百年以上的老樹、古厝、石滬、埤塘及水圳系統,亦多種保育類動物,本案若通過將是北海岸地區人文生態的嚴重浩劫。但營建署提陳環評專案小組的環評報告書,對本區相關資源調查相當不足,諸多環境敏感點、珍貴自然人文資源皆未登載,自救聯盟發起民間版環評自救,以大幅地圖指出官版環評書缺失。

陳節如委員表示,將在臨時會協商基金預算時,針對營建建設基金中的新市鎮開發基金提案刪除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補償費216億4,693萬元、公共工程費100萬元;及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730萬9千元,合計216億5,523萬9千元。以杜絕這項不公不義的開發政策。

記者會發言代表: 被徵收老農代表 林洪清子、蘇淑媛阿嬤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 蔡瀛 台灣綠黨 王鍾銘 淡水史田野工作室負責人 張建隆老師 淡江大學 黃瑞茂教授 政大地政系 徐世榮教授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 潘婉麗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新聞聯絡人: 蔡瀛 0937203183 孫一信主任092274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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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質疑營建署不當散播訊息手段,以現今資訊普及的年代,已經很難以偏蓋全給予錯誤或假造報導;或訊息去支配任何開發區內之現有居民,況且在二期過程當中已有居民及各領域之專家學者長期關注此一議題,並就未來之二期發展各種可能性討論議題提供足夠之平衡報導資訊,故實不需強調資訊不對稱或威脅議題以代表全體地主角度去回應該案!

至於二期開發是否符合當地民意期待,現今土地法律之概念是以登記為主,故其考量標準當地之民意代表應以開發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建物所有權人所佔比例是否達到區段徵收規定之法定多數標準,而非以”現居人數”為統計計算基礎!以開發而言,現居居民人數計算往往產生無法代表土地所有權及建物所有權人的問題,也會產生一戶居民人數過多而人頭疑義扭屈該區正當代表性的困擾!

在房地產市場資訊已非常透明化,政府以採取一連串相關因應房地產不當炒房之行為措施,以現今淡水房地產大量供給現況,本區要以高房價出售有一定難度,況且現今市場供需機制即變炒房也會回歸實質面,要在此地炒房並非容易!

開發的確會產生居民遷移之問題,但迫遷字面意義是被強迫搬遷,在本案尚未開發至此階段,有關未來本區開發方式及安置居民方式仍有討論空間,若本區農民就地安置或有有合宜達成共識之解決方式,就無所謂迫遷問題!

淡海本區部份居民弱勢問題,不會因不開發而消失,本區的長期農業人口逐漸喪失與減少,加上早期工業區設置污水混雜灌溉用水之問題,臨義山路房屋亦面臨結構老舊問題,安居只是惟持現況並無改變居民結構與生活挑戰,也忽視了許多本區地主現今並不務農的現實狀況!

這算不算行政計畫,可否趕快打撤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