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玩假的?!
家事事件法施行週年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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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31

時間:2013年6月1日(週六)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北市濟南路一段3-1號) 出席:莊喬汝(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郭怡青(婦女新知協會理事、律州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邀請中) 杜瑛秋(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研發專員) 呂佳育(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副秘書長) 尤美女立法委員

阿桃和先生阿原婚後常常因為阿桃拿錢回娘家而持續大吵,阿桃為了孩子一直忍氣吞聲,忍了好久,阿桃終於正式考慮要離婚和爭取孩子監護權的事…… 阿桃住在萬里,到了基隆法院,心中看到「家事服務中心」的牌子安心了一下,諮詢後才發現她是新北市民,法院卻只有基隆市的社工,新北市的社工不太可能來陪她開庭…… 阿桃好不容易提起離婚訴訟和孩子監護的官司,一起給法官審,卻要繳兩筆錢;後來阿桃聽說法官幫孩子指定了「程序監理人」,阿桃不懂這個人是誰,只知道她跟孩子在這個過程中都好累、不知道要找誰幫忙…… (註:本故事為結合現實情況的模擬說明案例,並非現實個案。)

去(2012)年6月1日,家事事件法在各界期待下正式施行,鑑於家庭的紛爭千頭萬縷,又涉及未成年孩子的保護,民眾們都期待新法可以透過制度上案件合併審理、引進其他專業合作的重大變革,幫助司法過程更有人性、更為溫暖、貼近人民的生活。

沒想到家事事件法施行一週年,我們卻發現司法院宣傳的家事事件法核心制度,卻因司法院制度紊亂,新發生以下六大問題:

一、 案件合併審理,離婚加子女監護反而變貴了? 二、 沒有家事二審法院,家事專業審判的理想虎頭沒尾? 三、 司法院沒法度,社工陪同未落實? 四、 程序監理人制度亂,司法院剝削專業? 五、 家事服務中心,沒錢沒人假掛牌? 六、 家事調查官,配額不足沒誠意?

邀請您一起在家事事件法的施行週年,共同來檢視司法院如何玩假的!?

新聞聯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林實芳律師 0937-470283 [email protected]

主題: 
活動日期: 
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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