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原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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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2013/5/29 (三) am 8:30 立法院群賢樓門口

日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5/16(四)首度進行反媒體壟斷法的實質審查,當天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歷經五、六個小時的質詢之後,進到法案實質審查的程序,竟只通過了法案標題(媒體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與第一章章名(總則)。

自去(2012)年九月的901大遊行起,社會各界早有「盡速訂定反媒體壟斷法」的呼聲,時至今日,已經到了立法院此會期的最後一週,依然看不出朝野雙方有決心與共識要制定一部有實質效力的反媒體壟斷法。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以下稱青盟)亦早已提出反媒體壟斷法應具備的十大原則:「一、以新聞媒體為主要規範對象;二、針對產業現狀、建立明確紅線;三、壟斷計算指標要具體、透明;四、公共利益納入審查標準;五、確立媒金分離原則;六、法定透明審查程序;七、禁止媒體不公平競爭之行為;八、納入公益訴訟條款;九、明文保護新聞工作自主權;十、包含回溯條款」,並認為這些原則缺一不可,皆應納入反媒體壟斷法。

青盟將在5/28(三)早上八點半召開記者會,邀請交通委員會各委員前來簽署青盟準備的承諾書、要求委員承諾將此十大原則納入反媒體壟斷法中;青盟並將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再度進行法案之實質審查時,於立法院外靜坐施壓,要求交通委員會通過一部人民滿意的反媒體壟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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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廷 0939959528 林飛帆 0916817519

主題: 
活動日期: 
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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