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新聞稿】仇視菲籍人民無助究責 公民團體籲各界勿殃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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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7

時間:2013年5月17日(五)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5會議室(濟南路一段3-1號) 主持人:夏曉鵑(台菲友好協會召集人) 發言代表: 吳佳臻 (台灣人權促進會 執委) 陳瑤華 (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 董事長) 陳秀蓮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政策部主任) 高榮志 (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副召集人) 孫友聯 (台灣勞工陣線 秘書長) 李佩香 (南洋台灣姊妹會 執行秘書) 唐 曙 (勞動人權協會 國際部主任) 王慧儀 (大馬青年社) 目尼.督達利茂(草根人民陣線) 尤美女 (立法委員) 主辦單位:台菲友好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大馬青年社、草根人民陣線、南洋台灣姊妹會、勞動人權協會、尤美女委員國會辦公室、鄭麗君委員國會辦公室 新聞聯絡人:施逸翔0920719347(台菲友好協會人權組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5月9日在海上射殺我國漁船,造成漁民洪石成死亡,引發台菲兩國之間急速升溫的衝突對立,區域和平危在旦夕。海上喋血事件因小艾奎諾政府的冷處理,以及馬政府荒腔走板的應對,台灣社會已經燃起快要失控的民族主義。主戰、排菲、甚至引發暴力衝突,稍一不慎都可能造成更多不可收拾的悲劇。目前的社會氛圍與兩國政府的處理態度令人感到擔憂與不安,因此,關心人權、移工、移民和勞工權利的社運團體決定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社會各界冷靜以對,莫將菲國政府的暴行算在菲律賓人民頭上。

請理解移工、移民脆弱處境

目前在台工作的菲律賓籍移工大約八萬多人,加上結婚來台的新移民將近十萬人,大部分移工在工廠、家戶或養護中心工作,沒辦法像台灣民眾那麼容易且迅速接觸媒體,再加上大部分媒體訊息都沒有他們熟悉的語言文字,因此廣大興漁船事件發生之後所產生的排菲效應,許多移工是透過仲介或雇主告知才知道的,有些勞工甚至被提醒不要隨便外出以免遭到台灣民眾攻擊,使得他們與外界更加隔離。而結婚來台的菲律賓新移民,也很擔心街坊鄰居的眼光和排斥對待,不敢隨便外出,對於肩負一家大小照顧責任和家務的新移民姊妹而言,造成很大的不便及心理壓力。來台菲律賓移工和移民是無辜的,更是長期被壓迫的弱勢族群。台灣民眾把對菲律賓政府的怨氣出在菲律賓移工和移民身上,不但無助於整起事件的究責,反而突顯台灣社會的不成熟與不理性。許多台灣人不瞭解的是,菲律賓政府長期壓迫自己的人民,因此在1986年才會有菲律賓人民起義的「人民力量」革命運動,以及接續不斷地抗爭。菲律賓國內政府體質不良、貪污腐敗,對外討好外商和美國勢力,對內針對異議人士採取政治暗殺或失蹤的手段,主政者對於違法亂紀的軍警並未有積極的懲處與究責。我們必須對於菲律賓有所認識與瞭解,才知道其人民生活在什麼樣的政權底下,菲律賓人民也不滿意這樣的政府,這時,在台灣的我們應該要跟菲律賓人民站在一起,要求菲律賓政府負起責任,而非將他們當作代罪羔羊。

停止錯誤的制裁手段

台灣政府對菲律賓祭出的制裁手段之一是凍結菲勞,然而,凍結菲勞非但對於追究責任沒有幫助、對菲律賓政府亦無法造成壓力,反而影響已經付了龐大仲介費用等候來台的菲律賓勞工、已經在台工作但等候展延工作契約的菲律賓勞工,以及僱用菲律賓勞工的台灣家庭和企業,這樣的手段只會懲罰到菲律賓勞工個人、在母國仰賴移工支持的菲律賓家庭以及台灣人民。台灣民眾憑著一股「正義」之氣,用自己的力量抵制、辱罵、甚至動手欺負菲律賓移工和移民的行為,無疑只是幫自己的「種族歧視」找藉口,似乎如此一來就可以正大光明、理所當然地欺負比我們「黑」、比我們「窮」的國家人民,但這些舉動同樣無法懲罰到菲律賓政府和開槍的軍人,只會破壞台灣人民與菲律賓人民的情誼,加深誤解,同時降低台灣人民的文明程度。現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2 條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雖然無法達到實質的懲處與警戒效果,但至少明文肯定每個人應該享有不因為種族、國籍遭受歧視的公平待遇,如果台灣民眾真的以辱罵或標示「不賣『菲』人、『菲』人不准進入」符合公然侮辱要件,或因為動手攻擊造成傷害,都能構成《刑法》上的罪行,國人不可不慎。

停止仇視移工/民,檢討相關政策

聯合記者會的與會團體代表強調,國人憤怒與悲傷的情緒可以理解,但是這樣的怒氣千萬不能找錯對象,否則可能釀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嚴重後果。菲律賓移工與其他國家來的移工、移民,都是台灣社會的貢獻者,菲律賓人民更是菲國政府的受迫害者,在台菲律賓移工、移民對於發生這樣的憾事,與我們同樣感到難過,但是,仇視他們或者凍結菲勞對於加害者的究責不但沒有幫助,反而在菲律賓勞工的弱勢處境雪上加霜,加深台灣人民對菲律賓勞工甚至所有移工的誤解,導致社會更不安定。台灣的政治人物和媒體更不應該見縫插針,見獵心喜;台灣政府更不應該以凍結移工作為外交籌碼,罔顧勞工權益,牽連無辜,對於等待延長工作契約的移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契約、提前遣返。

台灣漁民需要碰觸敏感海域捕魚,並不是現在才發生的事情,二、三十年以來,台灣漁民遭到他國軍艦攻擊、驅趕,甚至連人帶船被擄走,需要付出天價賠償金額才能將人贖回,冒著這麼大風險的漁業,不只是中華民國政府護漁不力,這與台灣沒有適當的海洋政策有關。眼看台灣四周的海岸,已經被錯誤、粗糙的開發政策破壞殆盡,影響的不只是漁民的生存,還有國人的健康,逼得漁民不得不往更危險的地方去,甚至需要拿身家性命當賭注。從根源檢討海洋政策,才能兼顧漁民的生計與權利,並且減少未來類似事件的發生。

最後,台灣政府已經受到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法律約束,《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20條禁止種族歧視和暴力,行為者應受到法律制裁,而現行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62條明文禁止國籍、種族等歧視,台灣政府不能坐視仇恨情緒高張、放任媒體獵奇式地報導各種歧視言行,台灣政府必須有所作為,阻止目前荒腔走板的失控現象。台灣社會各界應該保持冷靜與理性,停止仇視和暴力對待菲律賓勞工,遇見各種歧視或仇視情況,應該勇於挺身而出予以說明和制止。中國作家魯迅曾說「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今天台灣社會從領導人、媒體到市井小民,以為凍結勞工、汙辱、仇視甚至肢體攻擊在台菲律賓勞工是勇者的表現,卻沒意識到,我們正把這把復仇的刀砍向那些弱勢的移工和移民,我們以為是幫洪石成討公道,事實上卻是傷害了對台灣付出許多貢獻的移工和移民,且加深兩國人民的情感與理解。與會團體提出沈重且嚴正的呼籲,希望台灣各界以此事件為戒,珍惜得來不易的人權、民主與和平。

〔參考附件〕監督菲律賓軍警濫權以維護亞洲區域之和平

陳瑤華(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台菲友好協會成員)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於五月九日槍擊廣大興28號漁船,並造成漁民洪石成傷亡事件,朝野立委同聲譴責,要求政府採取強硬措施,凍結措施的建議,包括凍結菲籍移工來台工作、召回駐菲代表、呼籲民間共同抵制赴菲旅遊、停止台菲城市交流等措施。國民黨立委甚至要求海巡署今後面臨類似行為時,應全火力反擊,「以暴制暴才能夠嚇阻」,遏止菲律賓暴行。馬英九總統與五月十一日晚上召開國安會議後,正式向菲律賓提出四項嚴正要求,包括第一、正式道歉;第二、賠償損失;第三、盡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第四、儘速啟動台菲漁業協議談判。外交部也重申,「捍衛主權,保護漁權,維護中華民國人民權益」的立場。屏東東港鎮的漁民認為過去菲律賓武裝艦艇騷擾、威脅漁民的案件時有所聞,政府這一次不應退讓,而且應加強軍艦護漁。

菲律賓方面,總統府副發言人說明涉案的十一名海岸警衛隊員因此事被停職,不過「並不意味著他們有罪」。海岸警衛隊10日承認,槍擊事件是該機構人員所為,並向死者家屬表示「同情」。據外電報導,涉及槍殺台灣漁船事件的菲海岸警衛隊小隊長帶回事發當時的錄影。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發言人提到這段錄影將交給調查小組作為証物,不過暫時不會對外公開。在調查期間,這名小隊長將被禁足,不得接受媒體訪問。另外10名涉案者,包括漁業局人員在內,也將陸續返回馬尼拉接受調查。

針對這個案件的後續處理,菲律賓政府應該發佈後續處理的相關措施,尤其必須向台灣政府及受害者家屬發佈後續的處理措施,包括保存相關的人證、物證,尤其是案發當時的錄影。在阿諾育政府主政時期,有超過一千位民間社運工作者疑遭菲律賓軍警射殺,很多案子至今都沒有起訴加害人,還給受害者應有的正義。阿奎諾上台後,類似的案件仍時有所聞,軍警濫權及擴權的狀況並沒有獲得改善。尤其是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阿奎諾家族應歸還 Hacienda Luisita莊園的土地給當地的農民,並賠償農民1億3千3百萬批索。但阿奎諾家族都沒有執行,而農改部也透過各種方式拖延歸還土地的進程。換句話說,菲律賓國內軍警濫權的人權侵害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菲律賓與周邊國家的外交關係。我們如果不關心菲律賓國內對人權的侵害,謹慎區隔菲律賓軍警濫權、政府的不作為與人民的實際處境,就會使廣興號28號漁船的受害者,從台灣的漁民擴大到菲律賓無辜的人民。

目前台灣政府實質的抗議措施主要仍集中在凍結菲國移工輸入及軍艦護漁等措施,但我們必須思考這兩樣措施對於台菲人民及和平關係的影響到底是甚麼?首先,菲律賓的移工本身就是菲國公政及經社文人權的受害者,凍結菲律賓的移工輸入,只會使原來政經弱勢的人民,更無力反抗軍警濫權的壓迫。其次,目前在台工作的菲律賓移工及申請菲律賓移工照護的台灣家庭,都會受到凍結政策的影響,而無法正常生活與工作。尤其台灣很多擔任承擔家庭及小型企業照顧及管理工作者都是女性,無異加重很多台灣女性照顧及管理之負擔。再者,將廣大興28號漁船的槍擊案件從國際刑事案件,升高為主權與漁權受損,其實是缺乏自信及昧於事實的作法。漁權的確立有待雙方政府坐下來談判,針對兩方漁民的生計作雙贏的考慮,一方面需要限制兩方海巡單位對於對方漁民構成的騷擾,防止軍警的濫權;同時需要彼此更密切合作,提供雙方漁民必要的醫療及災害的救助;以及共同打擊海盜船及犯罪。

相對於台北到北京的距離,台北到馬尼拉的飛行時間更短;高雄東港到呂宋島的距離,比到釣魚台更近。同樣有黑潮通過及同樣作為島嶼的國家的台灣和菲律賓應該思考同樣作為海洋國家的重要意義。廣大的海洋並不屬於陸地,也非任何人的「領土」,海洋的污染和破壞影響全球生態及氣候極巨。如果全世界每一個漁船海上的作業都有軍艦「護漁」並非我們樂見的捕魚景象,那麼,有能力的政府不是表現在大聲威嚇其他國家「尊重主權」,而是與其他國家達成協議,一起維護人民的工作權及維護海洋生態健康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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