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菲律賓駐華代表白熙禮之記者會聲明

2013/05/15

針對菲律賓駐華代表白熙禮昨晚向我國所表達之菲律賓政府立場,我方於今日上午七點由馬總統親自召開國安高層會議研商之後,認為菲律賓政府未能針對我方先前所提出之四項要求作出應有之回應,因此我國政府自今日零時起採取三項反制措施,亦即「終止菲律賓外勞來臺之申請、召回我國駐菲律賓大使及要求菲律賓駐華代表返回菲律賓」。

昨天白熙禮代表所表達菲國政府官方聲明,前後不斷修改,共有四個版本,惟最後定案之菲國政府之授權聲明,並未對我政府要求之四項承諾作出恰當之回應。第一,在要求正式道歉方面,菲律賓政府只授權該國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表達菲律賓人民之遺憾與道歉,但並未表達菲律賓政府之遺憾與道歉,本案為菲國公務員殺人毀船,菲國政府不能逃避責任。第二,在要求調查懲凶方面,菲律賓只承諾由國家調查局針對此一事件進行調查,但並未交待該國司法部對該國違法人員可能提出刑事控訴或行政控訴,也未提及先前所表達之可能處分,包括罰款、解職、監禁及對被害者家屬之財務補償。第三,在損害賠償方面,菲律賓政府僅願透過裴瑞茲理事主席向家屬致贈菲國人民捐款,但未提及菲國政府應負起全部損失賠償之責任。第四,在漁業談判方面,菲律賓政府僅表示相關單位將立即召開會議研商措施,以防範此類不幸事件重演,但並未如早先所承諾之處理方式,由該國農業部立即召集相關部會研商,並邀請我方政府對口單位共同研商。第五,菲律賓並未以正式官方聲明授權白熙禮代表來臺談判內容,僅於昨日以簡訊方式個別通知媒體,其做法不夠正式嚴謹。

基於上述理由,我中華民國政府無法接受菲律賓政府於72小時期限內所作出之回應,因此決定立即啟動三項制裁措施,第一,終止所有菲律賓外勞來臺之申請;第二,召回我國駐菲律賓大使;第三要求菲律賓駐華代表返回菲律賓繼續處理本案。

關於本案之後續發展,若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能於今日來臺時,帶來符合我方要求之正式聲明,我方才會考慮取消前述三項制裁措施;相反地,若裴瑞茲表達之正式回應仍然無法符合我方期待,我政府將啟動第二波反制措施,共包含下列八項:

(一)發布菲律賓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針對我國籍「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菲律賓政府對我國不友好之作法,造成臺菲目前關係緊張,因此不鼓勵赴菲律賓旅遊或洽公。 (二)停止臺菲雙邊高層交流與互動。 (三)停止菲方經濟交流、推廣及招商等相關活動。 (四)停止臺菲農漁業合作事項。 (五)停止雙方科技研究交流與合作計畫。 (六)停止臺菲航權談判。 (七)停止菲律賓人士用「東南亞五國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免簽證措施。 (八)國防部及海巡署在南方海域辦理聯合海上操演。

我們要求,菲律賓方面必須於今日下午六時前正式有誠意的回應我方四項要求,否則第二波八項反制措施,將於今日下午六時生效。

本案事關中華民國主權及漁民合法捕漁權益,感謝全體國人在過去幾天裡,不分黨派、團結一致支持政府,我們也呼籲全國人民繼續團結一致,做為政府最有力之後盾,持續對菲律賓政府施壓,直到菲律賓政府做出符合我方要求之承諾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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