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執法 超戒嚴時期程度
苑裡事件 警方拒絕道歉

2013/05/0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那天我父親葉丁貴被警察壓住脖子、壓在地上,情緒激動,開始用頭去撞地上的鐵條」,苑裡居民葉天鴻說,那時候他也被警察逮捕,上了手銬,他焦急地對警察說,不要讓父親做這樣的事情,但警察只回答,那是他自己要去撞鐵條的,也不設法勸解,接著葉天鴻就被警察押走。

「一直到今天,我腦袋裡都還是那個畫面,我希望這個畫面能夠盡快從我腦海中移走」,葉天鴻說。

警方在苑裡風機工地現場的執法情形

資料來源:苑裡反瘋機自救會。立委詢問警方是否願為粗暴執法行為向居民及聲援學生道歉,但警政署、苗栗縣警局一排長官低頭不發一語。(攝影:孫窮理)

苑裡居民與聲援學生近日反對英華威公司設置風力發電機,警方動用手銬、警棍,強勢逮捕,今天(5/1),鄭麗君等立委召開記者會質疑警力運用過當,包括段宜康、田秋堇等在戒嚴時期就有許多街頭運動參與經驗的立委都表示,就連當時都沒有見到警方拿出手銬來處理集會遊行,直呼這是警察國家復辟,比起戒嚴時期還要嚴重。

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高誌良表示,警方只是接獲民眾報案,表示現場有民眾阻撓施工,經過勸導無效,所以將坐在工地基座上的民眾依「強制罪」的現行犯逮捕,所依據的既不是《集會遊行法》,也不是《警察職權行使法》,而使用手銬,也只是因為現場有鋼筋等危險物品,容易造成傷害,為了「維護雙方的安全」,所採取的必要措施。

不過這個說法,立即引起現場參與民眾與學生的質疑,他們說,當天現場有人上了手銬之後,被警察拉在地上拖行,被捕之後,警方堅持,一定要上了銬才能進警車,有的人根本就不在工地裡面,只是坐在路邊,照樣被上手銬、壓在地上,手臂被反折、嘴巴裡面吃泥土,向警方表示,手銬銬得太緊,造成受傷,希望警方把手銬放鬆一點,也遭到警察以「沒有鑰匙」為由拒絕,「這個樣子是為了民眾的安全?」。

29號當天也趕到現場協助的律師林三加指出,警察說是受到檢察官的指揮辦案,但是在現場,他感覺警方好像是受到財團的指揮在辦案,好像英華威的私人維安人員;而警察抓了人之後,從早上8點多,一直到晚上10點,才由檢察官偵訊,一羈押就是14個小時,居民及學生要求上廁所也不允許,一直要到律師到場溝通之後,他們才同意。

律師賴中強也質疑,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9、90條,必須要有「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的情形,才能夠使用手銬等強力拘提逮捕的手段,而且不能夠超越「必要之程度」,他認為,警方的動作已經明顯地違背了比例原則。

由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經要求警方必須就苑裡事件提出調查報告,高誌良面對這一連串質疑,也只以「這個我們會在調查」作為回應,立委詢問在場的警政署、縣警察局人員是否願意為這幾天的事件向居民及學生道歉,現場一片沉默,顯然警方不認為他們的作為有什麼問題,也沒有承認錯誤。

面對指責,當天也在現場,甚至被指控為「指揮警方辦案」的英華威公司副總經理王雲怡表示,因為知道居民及學生有阻擋施工的動作,所以她提前報了警,以29號,有14名學生及6名居民被捕的那一天為例,她拿著資料向學生說明風機的情形時,警方已經在場,「溝通無效」之後,他們才有動作,她說,「指揮警察」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要這樣說,要拿出證據」,她強調「沒有指揮警察、警察哪裡是我們指揮得了的?」

王雲怡表示,當時一直在留意自己的基地,關於警方實際的動作,她「沒有印象,該怎麼做是警察的判斷,對業者來說,只要沒有影響到施工就好」;她強調,工地週邊的道路也是他們向林務局承租下來的土地,這幾天居民在路邊搭棚、放置神明,沒有影響到施工,她都沒有干涉。

而鄭麗君表示,昨天(4/30),得知今天要開記者會的消息,辦公室就接到英華威的電話,說這樣的作為是「反風機、要阻撓再生能源的發展」,王雲怡承認她昨天有致電鄭麗君辦公室,是鄭麗君的助理接的電話,她只是向該助理表示「因為知道鄭委員在推動反核的運動,而『聽到有人說』,這樣搞下去,是有人想趁個機會搞成反對風力發電」,希望委員如果要評論,也要先把事實弄清楚。

在今天的記者會上,警方超出界線的強力動作,已經變成討論的焦點,而使得原本苑裡居民對風車遭成居民身體與環境造成影響的質疑,反而被放在一邊。出席記者會的鄭麗君、段宜康、尤美女及田秋堇等立委,都一再強調不反對風力發電,不過對警方的執法,則嚴加批判。許多重大的爭議事件,在公權力介入之後,往往會被移轉成人民與警察間的衝突,不過在苑裡事件中,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的強力動作,的確太過引人注意,事實上,直到苑裡居民在台北的絕食行動後,外界聲援者參與苑裡抗爭,警方的動作才更大幅度地為外界所了解。

葉天鴻說,苑裡抗爭至今8個月,今年(2013)4月鄉親抗爭遭遇警方強勢作為,4月7號就有居民遭到警方上銬逮捕,不過一直到現在,他才了解這就是「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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