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3.04.23 02:52 pm
印尼駐台經濟貿易代表處 (簡稱印辦)自3月底起以提升印勞勞動條件為由,要求直接聘僱引進印尼外勞的雇主,必須親自北上面試,付給印勞薪資應比照基本工資19047元 (原本只要15840元),此舉不但造成雇主不便,且雇主每月增加3207元負擔,更嚴重衝擊我國外勞直聘制度,並損及需要長期照護外勞的台灣家庭。經勞委會職訓局初步交涉後無效,雙方將在今年6月的台印勞工會議正式談判。
印尼是我國外籍監護工最大引進國,並佔直聘案件七成以上,儘管直聘案件不多,但印方上述做法,仍對直聘影響重大。據了解,印方已表明,為照顧印尼勞工,未來將從直聘逐步擴大到所有印尼家庭類外勞都適用基本工資,屆時台灣16 萬多名印勞雇主都會受影響。尤其一旦其他來源國也要求比照,更將形成全面效應。
勞委會表示,印辦要求親自面試雇主是為了防範「假直聘」。印辦方面認為,很多雇主雖透過直聘中心辦理外勞引進,實際上卻委由仲介代辦,外勞為此可不支付印方仲介費,我方仲介費卻照賺。
至於基本工資,則是印方認為既然產業外勞都適用勞基法、基本工資,家庭類外勞也要求比照,否則申請案一律駁回。
截至3月底止,我國社福外勞20萬7820人,其中印勞就佔16 萬2770人,78.32%,幾乎是獨占局面。
據了解,印辦今年3月底忽然公告即日起透過勞委會直聘中心引進印勞,雇主需親自到台北接受「面試」,此規定造成中南部及離島地區雇主深感不便。但隨後印辦又要求其家庭類外勞,必須適用我國基本工資,當時是18780元,4月起我國提高為19047元後,印方也要求比照。
由於目前家庭類外勞薪資為15840元,並未比照基本工資,印方此舉造成台灣雇主每月薪資增加3207元;另一方面,印辦要求所有直聘雇主都必須到印辦接受「面談」,確保是雇主自行辦理手續,而非台灣仲介「代辦」。
據了解,勞委會曾在4月底與印辦交涉談判,但印辦態度強硬,不願收回命令,勞委會只好將全案提交今年中旬 (可能是6月)在台灣舉辦的台印勞工會議討論。
勞委會表示,印方以提高印勞勞動條件為由,「理由正當,我方很難說不」。
目前印方只針對直聘制度外勞提出要求,勞委會表示,透過直聘引進外勞一年約1.1萬件,99%都是家庭類,其中印尼佔七成以上。印方這項要求,等於逼很多雇主改由仲介代辦,的確對我國直聘制度形成衝擊。
【2013/04/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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