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員額問題一籮筐
~儘速依法提高編制,暫緩超額介聘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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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充足之教師員額」是教育品質之核心,攸關學生受教權益;故當二年前有會員反映「開學後仍招聘不到代課老師」,本會便知道事態嚴重。於是,自去(101)年2月起,本會陸續辦理「國中小教師人力結構」之研討會、公聽會,甚至與家長團體連袂到市議會陳情,要求市府盡速改善教師編制不足之問題。經過本會持續與教育局溝通,去年高雄市終於增聘288位國中正式教師,教師不足的危機才略為舒解。

此外,由於馬總統已宣示逐年提高國小教師編制至「每班1.7人」;於是,去(101)年5月25日,在教育部尚在修訂《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際,本會便已行文教育局,建議各國小直接以每班1.55 人(而非1.5 人)核算教師員額,以減少因介聘作業而產生之超額處理或介聘困難(附件一)。而教育局則於6月14日函覆本會,明確承諾:「有關教師編制提高乙節,俟教育部修法通過,本局即依規定提報市府員額小組審議辦理」(附件二)。

終於,101年10月15日教育部修正頒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每班至少置教師1.5人,101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55人,102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6人」。之後,本會多次提醒教育局提高編制,教育局則回覆:「已朝『編制1.55人及1.6人』向市府簽案中。」

直到本(4)月16日,各國小卻接獲教育局公文:「有關102年度提高教師員額編制案,已簽陳市府相關局處,在尚未核定提高編制以前,暫仍維持普通班每班以1.5人編制;俟提高編制案通過,本局將正式公告。原非自願性超額教師仍得以申請回任原服務學校。」(附件三)緊接著22日,教育局再度發文各校:「控管缺調降至4%,各校扣除可控管之人數外,全數提供本市超額教師選填用。」美其名為「減少超額教師」,但已超額介聘至他校的教師,如何要求其一定要返回原校?屆時,學生將被迫面臨更換老師、甚至由代課老師上課的困境,教育品質又該如何確保?

教育局難道不該以新的法定編制來決定員額?在教育局心中,承諾、依法行政、學生的受教品質,到底還重不重要?

事實上,本會去年即已披露,現行之教師編制,不論國中小,都是錯誤的;以致於,雖然數據呈現之「教師缺額現況」並不嚴重,但實際上「需兼代課的比例」卻高得離譜!例如,100學年度,全高雄市國中「需兼代課之授課節數」竟達33.9%;101學年度增聘288位教師後略有改善,但仍高達31.7%。至於國小,100學年度「需兼代課之授課節數」達27.3%,101學年度更增為28.3%。

本會自去年起即積極奔走,甚至懇請立法委員促請教育部儘速修訂法規;如今,教育部明文規定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應為1.6人,教育局自應正本清源、加速其行政作業流程,以符法制。但教育局不此之圖,竟草率決定,要求各校以不合法的編制進行教師超額作業,完全不顧學生之受教權益!本會在此予以嚴厲譴責!

本週六,教育局即將舉行國小超額教師分發作業。本會鄭重呼籲,為免教師人力配置不當,並衍生後續諸多問題,請市府儘速核定員額編制;在此之前,超額教師介聘分發作業應暫停實施!

連署單位: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改革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0935-05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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