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無助改善結構問題
民團籲建立基礎年金、社福體系

2013/04/23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社福團體今日(4/23)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整合目前分立的各職業年金,建構跨身分別的基礎年金。(攝影:陳韋綸)

本周四(4/25)立法院將審議討論年金改革方案,而社福團體今天(4/23)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當前年金改革只是處理各職業年金渡暫時性的財務危機,而未進一步討論老年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呼籲,政府應該整合目前分立的軍保、退撫、公保、勞保,建立跨職業類別的基礎年金,此外也應研擬住宅、長照的公共化政策,從整體的角度思考老年安養的問題。

去年下半年勞保局公布勞保基金精算報告,引爆基金破產危機,行政院就勞保、公保、退輔與軍保提出所謂的改革方案,不過,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洪敬舒認為,目前的年金改革以「繳多、領少、延後領」為手段,無法根本改善年金問題,充其量僅將改革責任往後延。洪敬舒指出,經建會《中華民國2012年至2060年人口推計報告》指出,目前台灣工作年齡人口約1千7百多萬,至2040年將只剩1千3百多萬,減少約2成,因此年金的根本問題,在於未來人口結構的變動。他批評目前政院年金方案,以繳多領少延後領的方式,最多換來基金30年不破產,「30年後呢?難道要繳更多、領更少、退休年齡再延後?」他呼籲政府應從根本因應台灣人口結構的問題。

王榮璋則認為,年金改革不只是求各社會保險的苟延殘喘,而是要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安全,而基本生活保障,不應因為職業別有有所不同,而是所有人都應得到相同的保障,以農民為例,目前農民健康保險僅有生育、喪葬、身障等一次性給付,而缺乏年金的保障;而農委會每年編列465億預算發放每位農民每月7,000元的老農津貼,實際上不但不足以支付農民老年生活所需,「津貼」也特殊化、標籤化農民,然而「基本生存保障,本來就不應該按身分被分割處理」王榮璋表示。

這波改革除了仍按各職業年金分立進行,社福團體也批評,國民保險在此次改革中被忽略。目前,國民年金僅按勞保第1級17,280設立單一的投保級距、所得替代率0.65%,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楊憲忠認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多為主要是家庭主婦、無工作者與身障人士,屬於社會的經濟弱勢,老年生活的考驗比一般人更為嚴峻,然而目前國民年金給付低,投保40年每月年金僅8,000元、如果投保30年更只有6,000元,他直言「距離生活基本需求非常遠。」

2007年《國民年金法》3讀通過,被保險人對象被限縮在各社會保險未涵蓋、沒有穩定工作能力的民眾,開辦後投保率即僅6成,目前投保率更降至約4成,基金收入面不穩健,更將衝擊被保險人未來的老年生活。

此外,當初沒有非整合各社會年金老年給付,形成一個全民共享的基礎年金,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政府應該利用此次年金改革的契機,將國民年金納入討論的範圍中,思考基礎年金的可能,設計一套老年生活保障制度,例如住宅與長照公共化,而不是目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僅就財務面做出改制。

王榮璋認為,目前台灣缺乏第一層基礎年金,勞保、公保、退輔、軍保都屬第二層的職業年金,彼此之間的給付標準不盡相同,政府應該建立給付一致的基礎年金,才能在之上按不同職業別,建立第二層的職業年金,有餘裕者則購買第三層的商業保險,如此才是完善的三層年金保障。老年生活多少錢才夠?王榮璋認為,現金給付與醫療、住宅、長照服務公共化密切相關,服務越完善,現金給付的需求越少。不過,他以長照為例,指出國際上大部分財源為稅收,他認為政府應該檢討「對財團減稅太多」,把應收的稅「收回來」,優先解決稅收不足的問題。

回應

國民年金在規劃之初,的確是被設計成基礎年金,國民無論就業與否,都必須加入,低收入者﹝貧戶﹞保費由社會救濟金款項編列預算支付。
依據當時勞委會主委許介圭的說法,基礎年金是一種多層次社會安全保障。在基礎年金的上層是職業年金保險,如勞保、公保、農保、漁保等,有雇主勞工就可有更上層的企業勞退金。
由於當時勞委會是主張雇主負擔勞工基礎年金的部份保費,所以招致經濟部的極力反對,在經濟掛帥下,許介圭立即被更換,國民年金也就從此與基礎年金脫鉤。

依據當時勞委會主委許介圭的說法,基礎年金是一種多層次社會安全保障。在基礎年金的上層是職業年金保險,如勞保、公保、農保、漁保等,有雇主勞工就可有更上層的企業勞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