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地下化路廊都市計畫 將打造市區南北向大道及優質景觀環境 無財團及建商介入

有關鐵路地下化東移自救會認為因鐵路地下化徵收民地所釋放土地將用來興建商業大樓,有圖利財團之虞,市府表示鐵路地下化路廊都市計畫,其規劃內容早於去年8月8日即已辦理公開展覽,屬於公開資訊,其內容已載明劃設為公園道用地(兼供鐵路使用)。而舊鐵道部分則需配合台鐵局站區規劃,未來新舊路廊合併將成為20~40米貫穿市區南北向重要幹道,具有疏解現行道路擁擠問題,亦是市民最大期待。

本案都市計畫均為公開資訊,未來需經各級都委會審議,發布實施後將成為鐵路地下化及公園道工程之唯一法令依據。而自救會所引用資料,均為早期規劃階段之草案內容,並無實質之法定效力。由於騰空地面仍有通風口及逃生梯等設備,亦須加以綠美化,以改善都市環境品質。未來都市計畫完成後,將有約20~40米市區南北向重要幹道,就像現在林森路與海安路均屬於公園道,有助於抒解市區南北向道路擁擠問題,達成都市土地縫合的效果,創造更優質新都市環境品質。有關詳細都市計畫規劃內容,歡迎自救會及市民上網參考(http://bud.tainan.gov.tw/doc/Project.aspx#b)。

另有關日前反鐵路地下化東移自救會質疑照顧住宅方案基地區位偏遠,生活機能不佳,拆遷戶寧願原地自己蓋乙節。市府說明鐵路地下化照顧住宅方案,基地鄰接南台南車站,拆遷戶原住在鐵支路邊,未來將是在「火車站前」,不論在交通便利性、商業發展條件上,都有大幅的提升。南台南副都心也是近年來市府大力推動的計畫,發展願景十分看好,火車站前的最精華地區也留給了照顧方案,區位機能應無疑慮,這也是市府手中在鐵路旁最精華土地,也是東區未來發展潛力最被看好的土地。

此外,市府也了解到拆遷戶原本在鐵路旁的住宅,受限於鐵道,長期發展受到限制,所以建築狀況皆較為老舊。市府的照顧住宅方案,是在原有的補償條件不變,更增加選擇,以優惠成本價提供拆遷戶選購,解決了拆遷戶表達的在東區房價高購屋不易的問題,並在市府的監督下保障了住宅居住品質。照顧方案基地仍在東區,環境熟悉,拆遷戶未來不會被打散,在地居住的情感亦可維持。市府提出的照顧住宅確實是可解決拆遷戶居住問題、提高居住品質、維繫在地情感的方案。

發稿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許銘仁 電話:06-2991111轉8021 都發局都市更新科 陳心怡 電話:06-39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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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數年後,高樓林立. 十年後才看得出來,現在當然看不出來,將來一切明白.

1.新聞稿中的「自救會所引用資料,均為早期規劃階段之草案內容,並無實質之法定效力」,這不就說明了一切嗎?

2.目前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只是第一階段,後續至少還有第二階段,是否請臺南市府同時公布(1)早期規劃階段之草案內容,(2)未來第二階段之內容。

3.是否也請臺南市政府對外公開由臺南市政府委託成功大學所做的「臺南市都市縫合計畫—鐵路地下化沿線都市規劃與設計案(簡稱「縫合案」)」?把縫合案內的都市更新計畫、車站專用區開發計畫、分期分區配套計畫等一併公開吧!

4.臺南市政府對外宣稱將提出「全台僅有的專案照顧住宅方案,提供被拆遷戶以成本價來選購」。在苗栗大埔案中,劉政鴻縣長也是宣稱要以「開發成本價專案讓售」予土地被徵收戶(請見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8/today-life17.htm),臺南市政府是否不知此訊息?

5.土地徵收的關鍵乃是在於是否符合必備的嚴謹要件,這包含了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最後不得已手段、完全補償等,只有在滿足前述五項要件的前四項之後,接下來才會討論補償的問題。因此,請臺南市政府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要用補償議題來模糊化土地徵收必備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