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助關廠勞工 政府未失能

2013/02/25
勞委會主
拜讀昨日名人堂彭明輝教授「臥軌事件與政府失能」一文,本人對彭教授關心關廠勞工深表敬意,但有關彭教授的看法,個人以為必須清楚說明。 誠如彭教授所言,事務官應依法辦事,但身為政務官,亦須依法執政。這也是為何勞委會在不同政黨執政時期對本案處理方式都是一致的立場。 彭教授建議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可訂定內規即可免除勞工貸款債務,實際上,政府對確實無法追回的債務訂有相關呆帳處理規定,且須經一定法律程序與強制執行程序確認。但以部分貸款勞工或相關團體採取全盤否定借貸關係之立場,以及對相關法律程序仍主張抗拒來看,勞委會無法以呆帳處理程序來協助關廠勞工免除債務。甚至彭教授之建議,將讓一些雇主有機可乘,把照顧勞工責任轉嫁全民負擔,並可利用政治力逼迫政府針對個案建立特別立法,免除其責任。 回溯十六年前「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訂定的歷史脈絡。該貸款從有連帶保證人之規定與對保等法律程序即可證明,屬「貸款」而非「代墊」性質。經本會查證,勞委會前主委許介圭、詹火生皆未曾做過這樣的宣示或承諾,因此歷年來法院對所有個案之判決結果也完全一致,確認本案屬於貸款性質。 本人也試圖避免以訴訟作為解決之途,但本案已有五百多位勞工償還貸款,過去勞委會歷任主委中或主張提告,或公開表示為貸款,但是否係勞團代表所稱之「代位求償」,必須有確切證據,亦即若能經由法律途徑確認,勞委會就可據此作為政策決定而解決問題。然勞團代表不願進行訴訟,本會也體念勞工朋友想法,所以在過去幾個月中暫停訴訟,嘗試尋求其他解套之法。 勞委會已積極研擬各種可能解決方式,包括擬訂關廠歇業經濟困難勞工紓困補貼實施要點,以生活扶助方式協助經濟弱勢勞工償還貸款。此正呼應彭教授建議:政府不可失能,應積極作為。我們也願兼顧情理,但仍需遵守法令,我們會繼續與勞工代表溝通,一起解決十六年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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