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辛勞貢獻良多 平等關愛香港價值 捏造數據居心叵測 恐慌排外你我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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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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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菲傭要求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的官司快將開審。隨著事件進入媒體視野,社會上開始出現激烈爭論。就種種危言聳聽、毫無實據的恐嚇,社會民主連線謹作回應如下,重申本會堅持與勞動基層人民同行的立場——

(一)外傭辛勞貢獻良多

回歸以來,香港經濟大上大落,居住開銷節節上升,經濟壓力極高,外地傭工的勞動解決了本地夫婦無暇照顧家庭與孩子的難題,貢獻良多。

再者,外傭離鄉背井,在人生最美好的歲月告別親朋,花費大量金錢作介紹費到香港工作,重新學習本地的語言文化,面對限定的極低薪酬、壓逼的工作環境,日以繼夜擔當家傭工作。箇中辛酸,不問可知。

(二)平等關愛香港價值

我們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毫無疑問,外傭應獲平等對待與基本人權。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居港權,是憲法賦予外傭的權利,不容任何政治干擾。提請人大釋法,更是切切不可。

香港本來只是蕞爾小島,在移民勞力的百年經營下,才發展成今天的現代都會。如今,舊移民歧視新移民,本地勞工歧視外地勞工——煮豆燃箕,情何以堪。我們相信,人人平等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明白外傭的貢獻、承認她們的人權與司法權利,彼此尊重關愛,正正能體現這些香港引以為傲的價值。

(三)估算憑空捏造,居心叵測

政府官員及建制派議員之所謂資料,只為煽動民情,毫無實證,誠屬可恥。

據媒體報導,居港七年以上的外傭現約十萬人。首先,不見得這批外傭全部都樂於申請居港權。再者,現時非中國籍人士申請居留權有三個條件:持合法簽証來港、通常居港七年、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目前的官司即使勝訴,也只是確認了這些外傭符合了第二個條件「通常居港七年」,但其實第三個條件「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限制依舊極其嚴格。其審批範圍包括了家庭、社交網絡、地方歸屬感、工作能力等等,而且須由申請人提出證明。

其中《入境條例》附表1第3點第(1)(a)(iii)項,更強調申請人須提供資料,證明「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可見外傭勝訴後會引致20萬人申請綜援之說,實屬子虛烏有!

(四)政府及建制派製造恐慌,可恥至極

香港政府一直剝削外傭︰外傭稅巧立名目、打劫外傭、分化社會。《法定最低工資條例》拒絕保障外傭。「兩星期規則」只容許外傭中止合約後逗留十四天尋找新僱主,令外傭的議價能力大減,遇有欠薪及暴力對待的情況,唯有啞忍。強制留宿工作,更剝奪了外傭的私隱、正式休息時間與自主生活空間。凡此種種,香港政府從不稍稍反省其施政暴力和違反人權之處,反而變本加厲地將外傭抹黑成「危機」。

更令人心痛的是,建制派更借此機會推波助瀾,企圖以捏造的數據誤導巿民,以期鼓動民粹風潮,收割政治效益。其中可恥,罄竹難書!

結論︰接納外傭 拒絕分化

話說回頭,誰不想親手養料自己的孩子、孝敬年老的父母?無日無之的地產霸權、賺到盡的資本主義文化,營造了沒完沒了的生活壓力,剝奪了香港中下階層家庭享受家庭生活、照顧長幼的機會。而這些家庭又在政府的歧視政策護航下,在工資與工作條件的問題上,有意無意地剝削外傭。這種共同面對資本與政府壓逼的境況,其實是港人與外傭團結一致的基礎。

總括而言︰社會民主連線嚴正要求香港政府必須保持司法獨立,中止一切政治干擾,不可提請人大釋法。官員若被發現製造恐慌,故意誤導公眾,必須追究。

同時,本會亦呼籲全港巿民以同理心接納外傭,團結一致,理解真相與問題根源,認清政府的虛偽,拒絕被建制派分化及利用,建設人人平等、彼此關愛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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