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欣見民進黨提出年金改革方案
惟對於民進黨版中增加勞工負擔比例感到不解

2013/01/31

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今(31)日表示,欣見最大在野黨-民進黨也提出相對年金改革方案,但對民進黨增加980萬勞工的保費負擔比例部分,他感到憂慮與不解。江副院長指出,民進黨將現行7比2比1的雇勞政分擔比例,改為雇勞雙方分別負擔6比4,一方面放棄政府對於基礎年金應扮演的角色與責任;另方面,若以民進黨版16.25%的費率計算分擔比例,勞工的實際分擔比是6.5%,幾乎是行政院版3.9%的兩倍。

江副院長表示,綜觀民進黨所公布的改革構想,雖然只有大致的方向,但基本上許多部分實與政府所提版本並無太大差異,包括公教薪俸計算基準、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與年金給付應隨物價指數調整等,顯見這些部分已有相當之共識。

對於行政院與民進黨版本相異之處,江副院長指出,民進黨的構想似乎不夠周延,對於民眾權益保障與整體制度永續經營有相當大的影響。

一、勞保保險費率及基金安全存量

在勞保保險費率及基金安全存量方面,民進黨主張「有再調高之必要,推估30年後,至少要調高1/4到16.25%才能達到20年財務收支平衡」。民進黨僅強調有調高之必要,但如何從現行費率調整至16.25%,並未交待;同時也沒有提及何謂30年後以及再維持20年?根據精算,在現行給付及費率不變之情況下,勞保基金將於民國116年用盡,若民進黨指的20年財務收支平衡為民國122年,則僅將基金壽命延長六年而已,但年金制度改革對國人影響甚鉅,如果在勞師動眾之後,才延長勞保基金六年的壽命,其預期成果相對有限。

二、勞雇負擔比

在勞雇負擔比方面,民進黨版本主張「勞雇雙方負擔比為60%(雇主)、40%(受僱者)」,改變現行勞工保險由政府分擔10%、勞工分擔20%、雇主分擔70%的比例。江副院長表示,民進黨放棄政府在國民基礎年金中所應扮演的角色與責任,也讓勞工朋友的負擔加倍。

若就保險費率及繳費公式併計分析,民進黨版提出由勞工負擔四成、費率16.25%計算分擔比例,勞工的實際分擔比是6.5%,幾乎是行政院版3.9%的兩倍。以投保薪資30,000元為例,行政院版費率上限19.5%,勞工負擔比20%,勞工每月負擔保費為1,170元;民進黨版費率上限16.25%,勞工負擔比40%計算,勞工每月負擔保費為1,950元,故民進黨版相較行政院版而言,勞工負擔將加倍。一年下來,勞工朋友在保費上面將多增加近萬元(9360元)的負擔。

三、退撫基金分擔回溯既往

民進黨主張「社會團結式年金改革」,提出「改革後的新制另立基金,對於改革前的基金潛藏債務由獲益者及政府共同補提撥」。

江副院長表示,民進黨在面對各項基金過去的潛藏債務時,在高舉「社會團結」的口號下,僅在改革方案中點名要求已退休軍公教人員回吐過去已領退休年金,來弭平過去債務,但勞保債務則完全由政府撥補處理,這種做法可能會挑動不同職業別之間的相互敵視,與「社會團結」的本意有違。

反觀行政院版本,江副院長表示,政府目前對於軍公教已退休人員,透過調整新制退休金基數內涵與優惠存款利率方式,降低其實質所領退休給付,對於財務已有相當改善;勞保方面,也已擬定撥補計畫,無須進一步設立基金或要求已退休人員回吐退休金,增加已退休人員的負擔。況且,許多退休人員一次退休金已使用殆盡,若立法回溯要求「分擔補扣繳,有一年舊年資者補扣繳一年,依此類推」,恐怕會引發社會極大的恐慌。

四、職業勞工投保薪資

民進黨主張「職業工人採定額加保」(職業勞工比照國民年金繳費,勞保投保薪資固定為基本工資,並隨物價指數調整,平均投保薪資採退休當月投保薪資計算)。

行政院表示,有關勞保投保薪資之申報,不論產業工人或職業工人,皆應秉持覈實申報之原則,不應有差別待遇。雖職業工人因工作性質及收入不固定,且有部分申報不實之現象,近年來勞保局已加強查核,成效顯著。如照民進黨版本規劃,要求職業工人投保薪資一律以基本工資(目前為1萬8,780元)為準據,將影響工資較高者之給付權益,有失公平。

江副院長表示,政府相當重視民眾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權益,過去三個多月來的審慎研議,已提出初步規劃方案,同時也欣見最大在野黨提出年金改革版本與政府進行政策對話,兩個版本雖有些許差異,但這是成熟的民主社會政策制訂過程中良善的互動,有助於更多的政策討論,對於凝聚共識應有相當助益。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