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專法 可望今年出爐

2013/01/04

延宕多年的派遣專法可望在今年出爐!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日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勞委會將在今年提出派遣勞動者保護法,強化非典勞動者就業保障。

勞委會則表示,派遣專法草案已初步研擬完成,重點包括明訂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薪資須符合「同工同酬」規範,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對派遣員工要負共同照顧之責,此外,目前無法可管的派遣事業單位也將納入管理通報機制。

潘世偉昨日以「台灣勞動市場的挑戰與因應」為題進行專題報告。他指出,台灣人口結構改變,目前以青壯年為主的勞動力,到民國109年將轉為中高齡為主,119年起將更為明顯,開發新勞動力刻不容緩,除強化弱勢勞動力開發,協助新住民提升職業技能外,勞委會也會評估外勞新來源國,力求補充性勞力不致匱乏。

潘世偉並表示,台灣勞動市場逐漸非典型化,派遣勞工、部分工時或定期契約勞工比例增加,令勞工常感覺保障不足,企業也抱怨法令僵固。因此,勞委會將追求安全與彈性兼顧,制定派遣勞動者保護法,並保障彈性化工作者的權益。

據了解,勞委會前主委王如玄傾向在勞基法中增訂派遣專章,潘世偉則改弦易轍、另訂派遣勞動專法,但不論「專章」或「專法」,勞委會官員都說,草案已接近完成,目前正與工會團體積極磋商尋求支持,並與政院人事總處協調降低聘僱派遣員工的可能性。

勞委會說,派遣專法首重「對等平衡觀念」,強調派遣人員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首要規範標的是「工資」,派遣、正職工作內容若相同,即不應有差別待遇。此外,要派單位須對派遣員工負連帶照顧之責,如派遣員工在要派單位遭遇職災,要派單位不能將責任推卸給派遣公司,應分攤責任。

另外,現行勞動法規對管理派遣事業單位「使不上力」,未來派遣專法將明訂管理之責,包括派遣公司要向主管機關定期通報派遣人力使用,如果發生重大勞動事項、勞政主管機關得主動進行檢查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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