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後分階段付款 5%保留款供勞資糾紛用

2012/11/29

【聯合報╱記者邱展光/台北報導】壹傳媒併購案買賣方昨天凌晨簽約後,相關人士昨天表示,將分階段付款。

雙方約定在十天後買方須支付四成金額給賣方;其餘四成五在所有交易完成後付款;但剩下百分之五保留款,萬一此宗交易案,發生勞資糾紛時資遺員工之用。

相關人士表示,台灣壹傳媒買賣方爭議點是:黎智英堅持將交易資金的信託帳戶設在香港,但買方律師則希望設在台灣。

另外,買賣方對於分階段支付的款項也有爭執,也是簽約時間延宕的原因之一。買賣方在澳門簽約時,黎智英堅持在十天後要從併購者手中拿到一百億元;但是買方律師堅持分三階段付款,即先前的一成訂金、簽完約十天後付四成;其餘四成五在所有交易手續完成支付,但要留下百分之五保留款。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聲,昨天寄出公告給台灣「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及「壹電視」全體員工,他表示,平面媒體的工作條件在交易後將維持現狀,同時尊重壹電視既定營運策略。

張嘉聲在公告中說,集團將會於移交時支付員工於二○○五年七月一日以前的舊制退休金,集團也同意給予交易後仍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一個月的留任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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