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反併吞 爭生存 還我原鄉
泰雅族比亞散地區拒絕併入「桃園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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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5

五都升格,原鄉卻是降格,原鄉失去原有公法人之人格地位與財產權,正確地說,原鄉是被消滅了,因為山地原住民鄉是目前原住民族唯一僅存的地方自治,現在竟要遭到剝奪!五都升格,原鄉卻是降格,原鄉失去原有公法人之人格地位與財產權,正確地說,原鄉是被消滅了,因為山地原住民鄉是目前原住民族唯一僅存的地方自治,現在竟要遭到剝奪!

五都升格,原鄉卻是降格,原鄉失去原有公法人之人格地位與財產權,正確地說,原鄉是被消滅了,因為山地原住民鄉是目前原住民族唯一僅存的地方自治,現在竟要遭到剝奪!

原住民族自治發展長期被現行中央及地方制度瓦解分化,落入從屬、附庸、邊緣化的地位,形成弱勢循環。縣市合併升格,進一步弱化、兼併、弱化、同化原住民族!

剝奪原住民族的民族地位,已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違反憲法肯定多元文化,尊重原住民族意願的原住民族政策架構,更遑論已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公約。

行政院內政部審核通過桃園縣改制升格計畫,讓桃園縣13個鄉鎮中,唯一由千百年來世居當地的泰雅族組成的原住民鄉──Pyasan(殖民政權改稱「復興鄉」),即將面臨消失的危機!

我們Pyasan(復興鄉)屬山地原住民鄉,世世代代居住具有古老文化的泰雅民族大嵙崁群(可再區分前山史督努夫及後山高崗兩群)。因為我們比平地人在這塊土地的生活時間更為久遠,也因為我們的語言生活習慣和一般漢人不同,所以,我們依地方制度法及原住民族特別法令被賦予基礎自治權,鄉長必須由具原住民籍族人經選舉出任,受鄉內民選代表會監督。我們沒有做錯什麼,我們也運作得很好,原本還期望提昇自主規劃發展及財政權,卻遭粗暴相反對待,為什麼政府可以在未具配套措施或修法之下,逕行侵奪我們原住民鄉的鄉產,侵害我們鄉民的權利?

內政部在23日初審通過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的決定,完全無視「原住民族基本法」所保障之民族意願、土地權利及民族人權,逕自同意直轄市可直接剝奪原住民鄉的民族人格。亦即,讓具有基本財源與自治權利的「原鄉」,淪為直轄市長派官管控的一個「市區」!從此之後,我們的族人長老無法出任鄉長,也無法民選,我們的代表會也將消失,我們也沒有基本財源,沒有行政人事權,一切由「全市」多數暴力挾制決定,請問我們做錯了什麼,要接受這種懲罰性、近乎滅族的權利剝奪?

我們認為這完全表露了中華民國漢人政府的殖民體質,加強漢人多數暴力的支配掌控,也違反了憲法原住民族條款及總統所簽署的國際人權兩公約。最近這一波升格的改制,繼2010年五原鄉(烏來鄉、和平鄉、那瑪夏鄉、桃源鄉及茂林鄉)遭直轄市併吞失格,我們泰雅族、布農族、魯凱族原住民同胞們不斷地抗議,飽嚐苦果,然而政府毫無檢討之意,眼看又要讓一個完整有獨自文化特色的原住民鄉再度淪落消逝!

目前,台灣30個山地原住民鄉於2010年減少5個後,又增加一個遭併吞,總計減少了20%之多!我們認為,馬英九總統所領導的政府,不但不願與原住民族成為夥伴關係,反而以更粗暴的方式行使殖民掠奪行為。

我們繼2010年地方制度法修法侵權時原住民族所呼籲,今天再度疾呼以下三點:

  • 一、要求立法院修正地方制度法,以維持原住民鄉存續發展!
  • 二、要求行政院儘速研議,恢復已經被併吞五原鄉的鄉級特殊自治權利!
  • 三、原住民鄉自治應升格而非降格消滅,要求依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部落主體與民族自治事務,勿推諉於其他法規造成原住民族自治權益不斷退讓,土地不斷侵害與流失。

記者會時間:2012年11月26日(週一) 下午2時整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樓 發起人:桃園縣原鄉反併吞自救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發言人:亞馥‧誒宥(桃園縣原鄉反併吞自救會代表)0912093750 歐蜜‧偉浪(桃園縣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0985072926 連署單位:桃園縣泰雅爾族部落永續發展協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繼續連署中)

主題: 
活動日期: 
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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