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毛豆田挖高屏大湖
農民抗議 環差補件再審

2012/10/3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農民高舉手中的毛豆,希望政府不要為了一個沒有開發必要的人工湖而毀了他們的大好良田。(攝影:樓乃潔)

水利署預計在高雄旗山、美濃與屏東港交界附近興建面積廣達700公頃的高屏大湖,因為將佔用大幅農田而引發反彈。昨天(10/30)環保署針對該計畫召開第2次環差審查,場外有當地毛豆農北上抗議,表示高屏大湖將破壞種植毛豆的土地、影響農民生計、犧牲素有台灣「綠金」產業之稱的毛豆業出口生意,並高喊「改善漏水、不要人工湖」,認為與其花大錢蓋人工湖,不如把經費拿去改善高雄的自來水漏水率。在疑慮重重之下,環差審查最後決議水利署需針對案件之開發必要性、環境衝擊等事項進行補件後再行審查。

高屏地區頻傳水荒,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更加速惡化了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的淤積問題,因此,興建新的「人工湖」(水庫)變被水利署提出作為回應未來用水潛在需求的方案。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局長賴建信表示,台灣南部雨季集中於夏季,乾季引水往往需移用農業用水,高屏大湖採「調豐濟枯」方式營運,引用南化水庫與高屏攔河堰餘水,目的在於平衡南部豐枯水期的水資源供需。

然而,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俊郎指出,分為3期工程的高屏大湖計畫,光是第1期220公頃面積的開挖經費就高達161億,但每日預期增加的供水量卻只有10萬噸,反觀高雄自來水漏水率高達26%,每日光漏水就超過45萬噸;他要求政府應將這161億的經費移用作改善高雄的自來水漏水;楊俊郎同時批評,人工湖計畫在2002年通過環評時,就說是為了「解決南部民生供水潛在不足的問題」,如今10年過去了,高雄民生供水不足的問題卻還是沒有發生,讓他懷疑這個計畫的必要性到底在哪裡。

2002年,高屏大湖計畫的前身「吉洋人工湖」通過環評,但因為將佔用大幅農田引起當地農民普遍反彈,預算也遭立法院連年刪除;2011年,立法院通過水利署提出的《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已夾帶預算的方式,成功闖關通過換了個名字的「高屏大湖」,由於計畫在環評通過後達3年未開發,故需要提環差分析審查。

行政院甫於今年(2012)才拍攝的毛豆產業宣傳廣告。

台灣毛豆生產聯誼會會長陳榮華強調,毛豆的外銷產值高達18億,居台灣農產第一位,被譽為「台灣綠金」,但高屏大湖的計畫預定地,卻正全都是毛豆田;在旗山經營百賢農場的資深毛豆農侯兆百則表示,政府政策自相矛盾,農委會一面拍廣告推銷毛豆、另一面水利署卻要蓋高屏大湖毀棄毛豆農田,讓農民無所適從;除了位於農產上游的農民外,以毛豆作為外銷主要項目的宏偉冷凍食品公司董事長執行特助麥金勝也強調,農地面積減少不僅衝擊農民收益,也連帶影響整個上下游產業的員工生計,將造成無以計數家庭的經濟問題。

此外,環評委員劉益昌表示,供應雲林六輕用水的集集攔河堰,因工程截取河川餘水而導致其濁水溪河床乾涸、下游揚塵情況嚴重,風沙揚塵嚴重到根本無法外出工作,他擔心高屏大湖計畫恐重蹈雲林六輕的覆轍,因此要求開發單位必須就這部份提出更進一步的環境影響說明。

由於針對諸多質疑,水利署在昨日環差會議中,皆無法提出完整回應,因此環評委員要求水利署必須針對高屏大湖的開發必要性、對環境及社會文化衝擊,提出具體的調查資料,其中包含開發後自來水單價、自來水減漏與廢水回收等其它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調查高屏大湖計畫將對當地農民所產生的社會經濟影響,並針對引水工程與土方運輸對當地環境影響提出說明,待補件後再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