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外勞配額上限
勞團再度蛋洗政院

2012/10/0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韋綸

今天(10/1)行政院就「台商回台投資」、「新增投資案」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聘僱外勞配額上限;一早桃產總、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等團體也前往政院前抗議。(攝影:張榮隆)

今天(10/1)上午,行政院針對「台商回台投資案」與「新增投資案」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聘僱外勞配額上限,並在會後由政務委員薛承泰對外說明會議結論;薛承泰表示,在新增投資案方面,相關部會同意在現行「3K5級」制架構下,以附加就業安定費的方式,放寬雇主增額進用外勞配額最多至40%,不過在前三年有「豁免期」,直到第四年才需繳交附加就安費(相關剪報)。在「台商回流」部分,由於各部會的意見未達共識,需要進一步的討論。

另一方面,隨後下午勞委會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也決議,對現有「3K5級」制內的製造業類別,開放以附加就業費的金額:增額進用5%、10%、15%外勞,分別將增加3000元、5000元與7000元的費用,預計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完成修法程序、實施一年後檢討。另外,針對「新增投資」案,則將開放5%或10%的增額。

外勞進用配額的「3K5級」制

「3K」是日文的「辛苦、骯髒、危險」產業,在這樣的概念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這些產業再分為「A+、A、B、C、D」5級,分別給予聘僱外勞配額35%、25%、20%、15%與10%。以「配額10%」為例,企業主雇用100個勞工中,得聘僱10個外勞,其餘90個則為本勞。A+級產業有專業印染整理業、專業金屬基本工業鍛造業等;A級產業有鞋類製造業、鋼鐵治鍊業等;B級產業有紡紗業、汽車零件製造業等;C級產業有肉品製造業、汽車製造業等;D級產業有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等。

目前雇主每聘用一位外勞,必須繳納2,000元(非高科技業)或2,400元(高科技業)的就業安定費,另外,依據2009年修正實施的《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港區內外勞配額最多可達40%。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雇管理組組長傅慧芝表示,「基本工資」加上「就安費」與「附加就安費」後,雇主聘僱一個外勞的成本至少在23,780元以上,「這個數字貼近目前市場上製造業的本勞受聘雇薪資。」她認為,如果廠商要增額進用外勞,就必須考慮到附加就安費的成本;她強調,3K5級制下,對於外勞聘僱「量」進行基本的管控,這次則用「價」來解決特殊需求,因為有產業反應找不到工人,「但並不是管價就不管量了。」

「新增投資」短期優惠 3年免繳附加就安費

行政院今早跨部會協商會議針對「新增投資」的決議,除放寬外勞配額上限至40%外,更重要的是,給予雇主3年免付附加就安費的「豁免期」。傅慧芝解釋「新增投資」放寬外勞配額上限的原因,是政院考量經濟不景氣,需要鼓勵投資、帶動經濟,以及促進本勞就業而開放的「短期優惠」,提供5%或10%的外勞配額,但不能超過40%。 而「新增投資」的企業資格,需為新建廠房、投資機器設備等的企業,由勞委會、經濟部工業局共同審查,並需在該方案上路後2年內申請。

防止企業濫用制度,傅慧芝表示,企業申請新增投資案進用外勞1年後,會進行定期查核,如果發現該廠外勞比率超過配額上限40%,則廢止招募、聘雇許可;倘若未達上限,但超過所配核的比率,將收取附加就安費。也就是說,如果1年後本勞並未到位,政府給予的優惠「就等於是企業向政府買的,必須回溯附加就安費,以確保本勞的就業。」傅慧芝強調,也會把新增投資的企業,列為勞動條件、工安檢查的重點查核對象。

今天上午行政院會議前,桃園產業總工會、團結工聯、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勞動黨與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等勞團,也以擲雞蛋的方式,表達對政府欲放寬外勞配額上限的憤怒。

對於產業反應找不到工人、外勞配額不夠,行政院以開放外勞增額進用欲解決缺工的問題,而勞委會以附加就安費的方式,希望企業增額進用時,考量到增聘外勞的成本其實貼近本勞的聘僱薪資、藉此保障本勞就業,對於勞委會「以價制量」的說法,TIWA秘書長陳秀蓮表示,企業之所以偏好外勞,除了薪資,還有年齡、體力等面向的考量外,對企業來說,「外勞較本勞不敢反抗」,因此「這不是缺工的問題,而是勞動條件的問題。」在增額進用後,政院恐將進一步將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陳秀蓮認為一旦脫勾,整體薪資也將往下掉。陳秀蓮認為,如果說勞委會要「以價制量」,不如直接規定「資方把這筆錢以及就業機會給予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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