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會記得這個日子-在901大遊行之後

2012/09/03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現為美國傅爾布萊特獎學者

一場「非政黨發起」、「無政黨動員」的「901你好大、我不怕」大遊行,號召了近萬公民及學子走出臉書、踏上街頭,頂著夏末烈日,讓「反媒體壟斷、要新聞專業」的訴求,響徹台北城的雲霄。儘管蔡衍明先生領導的旺中集團,仍試圖以「媒體鬥爭」等陰謀論移轉焦點,惟這種托詞只是反映旺中不知悔改、毫無反省的本質,無法澆熄公民社會對「捍衛民主價值、守護新聞自由」的熾熱渴望。公民社會這股熱切信念與強烈要求,終讓在旺中市場力量宰制下所生成的「有線電視新聞網的聯合沉默」必須暫時打破,也讓知識界對台灣民主自由正不斷遭到侵蝕的焦慮,尋得宣洩的出口。

筆者對蔡衍明所領導的旺中集團,已毫無期待,因此對旺中是否道歉,實毫不在意。筆者真正在意的是:公民社會的訴求,是否能轉化為制度的有效改革與問責的具體落實?

誠如主辦單位所言:901不是遊行的結束,而是改革的開始。針對「要監督」、「反壟斷」此兩核心具體訴求,NCC的回應聲明是:已將「廣電三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部分條文已觸及反壟斷相關規範,會再研究是否有必要制訂反媒體壟斷法!這種聲明的內容與態度,只是再次展現NCC的「消極」與「無能」,令人痛心失望!

在今年四月立法院所舉辦的廣電三法修法公聽會中,筆者已具體點明「NCC早就知悉『跨媒體集中』議題規範的必要,也早就體認『有線電視系統』絕非僅是中性平台,更掌握了影響內容的巨大力量,惟NCC卻長期消極不作為,只會用『再研究、再討論』不斷推托」!

更為荒謬的是,儘管NCC前主委在立法院的專案報告中,已自承跨媒體集中規範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但面對筆者當場所提出「為何在此次送到立法院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中,根本毫無針對『跨媒體集中』此重要問題進行規範修正」的質疑,卻只能無言以對!

NCC應管制媒體巨獸

民主政治的可貴,不在於「數人頭」,而是在於「問責機制」(accountability mechanism)的確立。當面對少數財閥將具高度公共性格的媒體不斷收購為個人禁臠,負有「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保障消費者權益」職責的NCC卻只是不斷以推托之詞掩飾其無能卸責時,人民還要再縱容這樣的公僕到何時?

當媒體老闆將社會公器濫用為私人工具,必須向人民負責的NCC只是雙手一攤、事不關己、莫可奈何時,我們還要忍耐這種毫無擔當的官僚到何時?

如果我們不應再縱容,如果我們毋須再忍耐,那我們就應該大聲告訴接受我們委託的「代議」委員們,在立法院於九月開議後,以具體的作為,清楚地回應人民:你們是選擇容許NCC如此繼續推諉卸責,還是選擇和公民社會站在一起?

如果NCC什麼都沒辦法、什麼都不知道,我們為何要浪費辛苦血汗的稅款在這群「只有官威、沒有擔當」的官僚身上?

除此之外,如果NCC不能承諾在這個會期結束前,推出具體有效的管制架構,防止媒體巨獸濫用公器、促進新聞媒體專業自主,立法委員又憑什麼可慷人民之慨,通過預算豢養這個無用的機關?

901,「People have spoken loud and clear」,歷史不會忘記這一天!台灣人民也不會忘記接受我們委託的代議士,如何回應公民社會的要求!

臉書討論

回應

全都碰到了老江湖
2012.07.27 陳季芳(前華視新聞部經理)

1
我忽然想到三十年前《美洲中國時報》事件。《美洲中國時報》對大陸奧運選手太好,報導太多;國民黨不高興了,新聞局不高興了,就不讓台灣的《中國時報》給賠錢的《美洲中國時報》匯救命錢,余先生還是儲先生追著宋楚瑜(時任新聞局長)拜託都不行。據說,當時國民黨提了三條件才讓匯錢,其中之一是:總編輯得由國民黨派。(在臉書上,知道這段內情的人很多,我說的應該不至於太離譜。)
我辦報,你派總編輯,這是什麼玩意?於是,余先生關了《美洲中國時報》。
那是什麼時代?現在是什麼時代?
今天NCC對旺中案提賣中天、改中視新聞台屬性的條件,彷彿有當年新聞局的影子──通通沒把法放在眼裡,都是「我就是要這麼幹」。
余先生有他的風骨,關了《美洲中國時報》。而風骨從來不是蔡衍明的風格,他草莽、他有他的遊戲規則,大家來玩嘛!你有名聲,我沒有;你丟臉,我丟錢;錢我多的是,你丟不起臉。

2
反過來說,NCC這十八個月做了什麼?
旺中案之前有個大富案,也是關於媒體集中的問題;顯見媒體集中不是新問題。解決問題,就訂出法來,不能光憑「我想」,不能光提條件。
你看看蘇蘅怎麼說:台灣沒有媒體集中度衡量標準,她在卸任前建議,未來應將媒體集中度問題提高到法律位階。她是有想,就是沒有做──十八個月欸!
這些部長級的委員,白領了十八個月的薪水。
所以,十八個月後,蔡大亨秀了八小時,出來還比個大大的V ,「入我彀中矣」;這個V,就是這個意思。第二天,他就攤牌了、翻臉了,因為他可沒同意NCC的條件。
蘇蘅也承認:面談後,委員會議決定三個停止併購案的條件,‥‥也立即請法務處相關人士告知蔡衍明等;蔡衍明當場並未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未置可否。哈哈哈,妳就是不用功,妳就是被耍了!妳就是老警總、老文工會、老新聞局,但是妳碰到的是老江湖。

3
時代在變,媒體變得更快。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到今天的網路,一個沉、一個浮。媒體多嬌,江山多變。你以為電視媒體還能領多久風騷?十年?二十年?網路蓋過電視,大概比我們想的都快。
我們在台灣隨便找個例子,譬如文林苑,譬如美麗灣,是電視新聞發掘的嗎?不是,是網路(哈哈哈,電視如中視,還打壓網路記者採訪呢,真是反諷)。
媒體在換,新聞是不變的。新聞哪在乎什麼形式?
所以,我就搞不清楚:旺中案不過有線系統的集中,好像給那些塔蛋、學客說什麼言論集中給說得好像要亡台一樣。
「媒體施政、媒體翻天,都是媒體至尊的淺薄之見。媒體這件公器的運作理論壽命還嫩,不斷在更新,不斷在蛻變。世局風雲中,數也數不到媒體的什麼鐵律鐵腕可以翻天覆地。」這不是我說的,是董橋說的,引自《白描》。
所以,NCC和反對一派的塔蛋,只會抱著過去、擔心過去,真他媽的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