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本工資審議及關廠工人抗爭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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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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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今日將審議基本工資,各勞工團體紛紛提出調漲基本工資數額的要求,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所需,我們同樣認為這是合理而必要的要求。同時,我們要強調,月基本工資與時薪的計算不應脫勾,外勞與本勞的基本工資也不應脫勾。資本家一向擅於利用勞工內部之間的差異,以分化勞工、壓低整體勞動條件。因此,我們反對勞委會將時薪月薪脫勾的政策!我們譴責資方團體本勞外勞基本工資脫勾的言論!

因為勞委會無情地催討10幾年前聯福等關廠工人的貸款,這些為台灣經濟付出數十年青春的老年勞工,現正「情非得已」走上街頭、夜宿勞委會。新北的榮電工人、苗栗的華隆工人,也都「情非得已」正在為他們的工資、退休金、資遣費,而罷工奮戰中。

我們認為,退休金和資遣費廣義上同屬工資,都是工人血汗所得,資本家只要說一句沒錢,兩手一攤拍拍屁股就閃人,但政府卻拿不出辦法,甚至拐騙勞工,以貸款的名義,讓退休金變成欠債!規避政府應有的責任!

當初在制定勞動基準法時,相關機關就已提出關廠歇業時,積欠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最優先受清償,卻因資本家反對,勞基法中只剩下積欠工資墊償的制度。當年的獨裁政府都能提出看來有利勞工的政策,民主政府下的勞委會為什麼卻連一句話也不說?

我們認為,為了保障老年勞工與失業勞工的生活,不僅積欠工資,甚至資遣費、退休金應最優先受清償,並且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勞基法舊制的退休金、資遣費,和勞退新制的資遣費都應列入此一範圍,何況,勞退新制中資遣費上限僅剩六個月,這負擔並不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將資遣費、退休金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清償保障範圍。

因此,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與老年生活所需,我們要求:

一、調漲基本工資!月薪時薪不脫勾!外勞本勞不脫勾! 二、豁免所有「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債務,全數由政府吸收! 三、積欠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應最優先受清償!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四、資遣費、退休金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清償保障範圍。

行動團體: 團結工聯(新高市產業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苗栗縣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宜蘭縣產業總工會、台塑關係企業工會聯合會、中華電信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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