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違規招生 教育局應負責

2012/07/02
現任國小校長

報載,台中市私立華盛頓雙語小學十二名應屆畢業生,由於當初是未足齡入學,以至於就讀六年後,領不到畢業證書,家長憤而向教育局陳情,竟又扯出該校去年也發出三張不合規定的證書給情況類似的畢業生。私校膽敢一再招收不足齡學生,教育局應負縱容責任。

根據國民教育法的相關規定,凡是每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者,都要延後一年入學,差一天都不能通融,所有公立學校沒有人膽敢挑戰這項規定。

華盛頓私立小學違規招收不足齡學生,不僅應屆畢業生有十二位,二到五年級也還有十五位,可見這不是個案,而是私校有恃無恐的習慣作法,教育局採取罰款處置,對私校根本不具嚇阻效果,筆者建議應減少招生名額,或停止招生,對業者才具有約束效果。

教育主管機關長期以來「管公不管私」,使得私校出現許多離譜的怪現象,違規招收不足齡學童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像強迫課輔、夜自習、課程超前等,不勝枚舉,建議教局一視同仁,才能減少私校違規,並改善越來越多家長擠私校的不合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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