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應謀定而後動

2012/06/01

【經濟日報╱社論】 2012.06.01 02:44 am

沒有劉憶如的稅改才一天,看起來仍是禍。行政院與國民黨團昨晚連夜整合證所稅「進一步共識版」,原本被批評是向「財團富人靠攏」的藍營整合版,將以與馬英九總統任期相同的4年時間,漸進轉向為「財團富人打擊版」。政府宣稱再整合後的進一步共識,最大特色就是「量能課稅」。然而,黨政聯手打造的拼裝版,除了處處充滿父子騎驢的矛盾,看不到有為量能課稅長遠布局的打算,刻意留下的4年轉換期,也令人不得不懷疑其間隱藏的政治籌算心機。

新出爐的「政院及黨團進一步共識版」有兩大特色。第一,國民黨版提出的設算與核實課稅雙軌制,只實施4年至民國105年底為止,106年起,以股價指數8,500點為起徵門檻並加計千分之0.2證所稅的「設算制」瞬間落日,改由合併綜合所得按5%到40%課稅的「核實制」單軌運行。

第二,進一步共識版將課稅對象鎖定得更清楚,從102年開始課徵證所稅之後,上市櫃公司持股逾3%的大股東、與淨所得逾5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原本擁有的「設算制」資格被刪除,當年買賣證券交易所得必須比照一般所得合併課稅,106年起課稅門檻再下降為持股1%以上及淨所得300萬元,並再增賣股金額逾10億元的交易大戶。

重新整合的所謂「共識版」,加強了「量能」課稅的色彩。但如同已掛冠求去的前財長劉憶如所言,究竟該對誰「量能」? 是整個證券資本利得稅開徵的癥結。不過,劉憶如的話也只說對了一半,稅制學理上所指的「量能課稅」,並不是在貧富之間以課稅為分野,所該量之能,是指貧者少繳、富人多繳的差別。行政院與國民黨團賣力整合出的新版本,鎖定了大戶、瞄準了富人,做到的「量能」是將「富人」再階級化,並不符合所得稅追求有所得就課稅的本質。

納稅是天賦義務,馬政府必須誠實告訴人民:證所稅的改革,到底追求的是什麼?按照「共識版」透露的改革訊息,馬政府的稅改只是為了將1%的「極富之人」標籤化,進而凸顯自己是跟99%的群眾站在一起。

若是如此,劉憶如何須辭官,她的理念不也是要求富人多繳稅?執政者莫要忘記,證所稅紛擾2個月,折損一位財長、激化社會的財富階級意識,正是因為之前政府再三強調不會因為徵稅,讓市場產生無法負荷的衝擊。

看看新的版本,股市交易大戶、大股東、高所得者被強調是新版的課稅「特色」,換句話說,原本外界怒控被「輕放」的這群人,因為一個反覆、至今找不到軸心的改革,又成為被「重打」的對象。證所稅不是不能課,但忽左、忽右的改革,已嚴重干擾原本就敏感的股市,面對翻臉比翻書還快的政府,投資人誰還有信心進場?

證所稅是不是應該跨出第一步,原本沒有爭議。但是,從行政部門一路擬議開徵證所稅的過程,光是財政部、行政院到國民黨,加上最新出爐的政黨「共識版」,就翻來覆去變了6次;導致其改變的因素,既不是公平正義,也不是市場效率,而是當下的社會風向。

劉憶如求去之前,股市九成大戶退場抗議的怒吼聲,使政府以改革減再減碼的方式,抹掉量能課稅的色彩;劉憶如求去之後,改革派對政府的撻伐,又促其以加碼再加碼的方式,刻意加重量能課稅的濃度。當股市失望性賣壓再度湧現、大戶退場,會不會再有一個向市場靠攏的「再進一步共識版」出現呢?

如果開徵證所稅,社會真的沒有做好準備、執政者也未必清楚是否已經下定決心,那麼,緩一緩,先站定、看清楚、想明白,再出手吧。

【2012/06/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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