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105年前採雙軌制 增訂抓大戶條款

2012/06/01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楊湘鈞/台北報導】2012.06.01 03:09 am

藍營證所稅昨晚達成「立法行政共識版」,明年起到一百零五年,個人採「雙軌制」課稅,但增訂不適用設算課稅制的「抓大戶條款」;一百零六年起,取消設算課稅制,採單軌課稅,一般散戶不再課徵證所稅,僅有符合標準的「大戶」,才需核實申報證所稅。

行政院長陳冲昨晚帶著財政部新任部長張盛和、內定政次曾銘宗,與國民黨團、國民黨籍立委討論,敲定「共識版」。

財政部初估,一百零二年到一百零五年實施「雙軌制」的四年過渡期,僅二萬人受影響,證所稅收逾一百五十億元。行政院長陳冲表示,這個版本增加「量能課稅」精神,希望更符合社會期待。

所謂「大戶」條款,也分兩階段採取不同定義:「雙軌制」的四年內,大戶是指:上市櫃公司持股百分之三以上大股東、不含證券所得的綜合所得淨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有錢人。

一百零六年起,散戶不再課徵證所稅,要申報證所稅的「大戶」是指:上市櫃公司持股百分之一的股東、不含證券所得的綜合所得淨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當年度賣股金額十億元以上。

曾銘宗表示,「共識版」重點有三,一、更具量能課稅精神,二、替設算制訂出一百零五年落日條款,三是簡政便民。

另外,行政院昨天中午宣布,由財政部前次長張盛和接任財長,馬總統昨天傍晚核准人事,新舊任財長下周一交接。而代理財政部長的曾銘宗,據悉將出任政次。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共識版」把大戶抓得更緊,更符合量能課稅、公平正義精神,散戶幾乎不受影響,符合「抓大放小」精神。

「共識版」融合原國民黨團整合版及政院版,四年雙軌制期間,小戶仍可選「設算所得課徵」,即指數逾八千五百點就源課徵千分之零點二證所稅,其後每增加一千點,增課千分之零點二,最高稅率是千分之零點六。

但未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以及初次上市(櫃)後首次交易達十張以上股票,以及在國內無住所、當年度居住未滿一百八十三天的「非居住者」,一律適用「核實申報制」。

至於法人的證所稅,仍維持政院版最低稅負制,稅率百分之十二至十五,長期持有股票三年可減半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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