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助學金變成了助削金

2012/05/22
台灣大學工會理事長

責任主編:張心華

老闆說「因為要共體時艱」,所以沒有徵詢過你的意見就降你薪水;老闆說「因為要準時很困難」,所以薪水欠了3個月才一起給;老闆說「因為沒有簽訂契約」,所以林林總總的事情都推到你身上,薪水和工作時間、工作內容都不成比例,這樣對嗎?當你覺得不對勁的時候,老闆卻說「反正你不是勞工」,然後叫你閉嘴。請問,上述的種種現象,合理嗎?

相信沒有人會覺得合理,但為什麼,上述的種種現象會發生在校園──而且還是在台灣大學的校園裡呢?

在台大,有一種人叫做「助學金工作者」:他們必須工作,才能夠領取助學金;而他們的工作,也成為了學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這些人卻不被校方承認作勞工,以至於他們沒有辦法受到勞工該有的保障。

所謂助學金,原本是一種「由國家補助使研究生能專心從事研究」的制度。但這樣立意良善的制度,在1997年教育部廢止《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之後,就一去不復返。從此以後,助學金的來源從「國家補助」變成了「學雜費」。換言之,校方從學生繳出的學雜費裡頭,撥出一定比例,拿來當作學生的助學金,然後宣稱這就是公平正義,而學生卻一直被蒙在鼓裡!

問題不只如此,隨著大學自籌經費的壓力愈來愈大,「開源節流」的念頭開始動到學生頭上。系所行政需要工讀生、教授開課需要教學助理,聘僱這些專職人員都需要錢啊,該怎麼辦呢?優質、便宜、聽話的研究生自然成為大學的首選,而「助學金」則成為聘僱研究生的名目。

現行的《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就規定:「凡受領研究生助學金者,均需確實協助系、所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系務工作」。而根據2010年台大研究生協會所作的調查報告,在全台大約1萬5千多人的碩博士生當中,有8成兼有助學金工作;近兩成的人每月工時超過80小時,酬金換算成時薪還低於最低工資。不只受領助學金要工作,工作的待遇還相當惡劣,距離原本的助學金制度可以說是愈來愈遠。

除此之外,在台大的研究生之間,助學金遲發已經不是新聞。9月、10月的助學金拖到11月才一起發放,甚至還有去年12月的薪資拖到今年4月都還沒有發放。更悲慘的是,當台大的研究生好不容易團結起來,要求校方檢討助學金制度的時候,校方卻用「要和大學共體時艱」「學生的本份是學習」「研究生又不是勞工」等理由敷衍塞責。

台灣大學這種「以助學金之名,行工作之實」的舉動,就是「非典型勞動」的典型!在台大的校園裡,助學金工作者所提供的勞務,確確實實地提升了這所大學的教學品質;然而在台大的邏輯下,這是助學金,不是工作薪資,所以沒有勞動法令的適用。助學金工作者為大學貢獻了勞動力,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與尊嚴。

「非典型勞動」不只是台灣大學的問題,也是整個高等教育產業的問題。我們雖然是學生,但只要從事勞動,就是勞工!只要是勞工,就有權利要求基本的保障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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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4/7118153.shtml

陸生盼當研究助理 教育部協調
【聯合報╱記者林庭瑤/即時報導】

2012.05.26 03:30 pm

大陸學生提出希望能擔任教師的研究助理,教育部次長林聰明今天表示,目前正在和國科會、勞委會協調,教育部也認為擔任研究助理並不算是工作,希望能夠儘早突破。

政治大學今天舉辦「台灣發展論壇」探討陸生來台議題,政大國發所教授趙建民、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吳思華、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程海東、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教育部次長林聰明等出席。

一位在台灣大學土木系就讀的大陸籍李姓學生說,兩岸基於政治敏感性,對於「三限六不」的政策可以理解,但是部分規定過於嚴苛,例如限制學生擔任助教、研究助理,這是學生學習的相關工作,政府單位從嚴解讀,並不妥當,學生會因此失去與指導教授交流、提升能力的機會。

林聰明回應說,教育部正在和國科會、勞委會協調,教育部立場和學生一致,不認為這是工作,也不認為這會影響國內學生就業機會,希望能儘早突破。

教育部對陸生來台採取「三限六不」措施,也就是限制採認的高等學校、限制來台陸生總量、限制醫事學歷採認;不加分優待、不影響國內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在學期間工作、不會有在台就業問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

【2012/05/2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