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中科亂來 環保署挨批

2012/05/15

中科管理局預計引用彰化溪州莿仔埤圳農業灌溉用水填補中科四期中期用水,原本環境影響說明書載明僅調撥至2015年的用水規劃,卻在環評審查通過後,悄悄改為2016年。環保團體憤而提告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

環保署事後要求中科管理局應「更正」環說書,環保團體認為此事已涉及偽造文書,不能「更正」了事,痛斥環保署瀆職。

涉偽造文書不能更正了事

日前爆發中科四期環評書涉偽造,環保團體14日赴環保署抗議,要求環保署盡速召開環評會並撤銷中科四期案,或是重新進行環評,圖為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左)接受陳情書。(圖文/黃士航)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根據中科四期的環說書內容,如果用水計畫書有不能切實執行者,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辦理,「而根據環評法第16條,與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中科四期的長期用水既然已不存在,就要重做環評。」

陳椒華強調,原本規劃的長期用水──大度攔河堰在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公開表示不會繼續後,中科的用水計畫應提出修改,中科管理局必須提交「用水計畫差異分析」。水利署與環保署不但未督促中科管理局提交差異分析,也未要求中科重做環評,已涉嫌瀆職。

立委林淑芬質問農委會,身為農民的父母官,對於科學園區搶奪農業用水,究竟是什麼立場?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胡忠一在林淑芬的要求下,同意將邀請國科會等單位召開長期水源協調會;在轉型方案通過前,停止中短期調撥農水計畫。

農田水利會每年接受農委會補助,卻不維護農業用水,反而將農民的水源賣掉賺錢。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直言,農委會應停止補助農田水利會,將擁水自重的水利會廢除,把水權收回農委會手中。

面對民間團體的質疑,水利署總工程司王瑞德解釋,用水計畫書必須再開發前遞交送審,水利署也有水源開發計畫在執行,水源開發計畫可能因故停擺,同時檢討用水計畫有其必要。「中科規劃的長期用水方案已經消失,經查核用水若不符計畫書,就該提交差異分析,因為中科四期尚未開始實際用水,因此水利署也尚未查核。」

案件已移送地檢署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強調,上週接獲民間團體指出,中科管理局環說書定稿本內容與通過審查的版本不同後,已將此案移送台北地檢署。用水計畫書的差異分析是要送交水利署審查,而非環保署。

詩人吳晟:早該停工

陳椒華認為水利署與環保署的審查有結論前,引水計畫都算違法動工,應立即停止。彰化詩人吳晟也表示,中科四期正在檢討,就像一輛車發動後,原本要去的目的地已消失,但現在卻檢討該往哪去,放任車子四處亂跑。他氣憤地說,這麼淺顯的道理不必念博士都能明白,早已沒了目的的引水工程,根本就該停工,怎能放任它繼續做。

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反駁,大度攔河堰要等到確定不做,以及中科四期開發調整的研商有決議後,中科管理局才會送差異分析。這樣的回應讓立委林淑芬痛批:「現在朱敬一,你老闆,都已經說大度攔河堰不會做了,你就應該送差異分析!」楊文科才勉為其難表示將送差異分析給水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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