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4版本排入審查/部版免試比例未入法 被批玩假的

2012/05/11
記者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將十二年國教相關四個版本排入審查,其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及國民黨立委陳學聖版,都把免試入學比例明訂入法,到一一二學年,各高中職的免試比例要達到九十五%以上,唯獨官方版卻完全未列入免試入學比例,引發各界質疑十二年國教免試「玩假的」,未來恐將翻盤。

全家盟質疑免試會跳票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謝國清表示,後年十二年國教要上路時,教育部長可能已換人,免試政策有可能變成空頭支票,甚至跳票;基層老師都在觀望,只有把免試比例入法,才能確保十二年國教穩健執行。

兩立委版本都明訂入法

立委陳學聖表示,十二年國教一定要有專法,明文把免試比例入法。否則到一○三年,馬英九總統任期已過一半,一○四年又有縣市長選舉,五都中有市長堅持市內要有明星高中,加上明星高中的反撲力量又大,如果沒有專法,恐怕十二年國教會胎死腹中。

林淑芬批政策不可靠

立委林淑芬則表示,三月八日蔣偉寧公開宣布一一三年要百分之百全面免試,現在的蔣偉寧卻改口稱要逐年檢討;前教育部長吳清基版,和現任教育部長蔣偉寧版,在是否採計在校表現和教育會考成績也不一樣;先前一綱一本和北北基自辦基測的演變,清楚地告訴民眾「政府可惡搞」、政策的不可靠,只有入法白紙黑字才算數。

教長:不需另訂專法

教育部長蔣偉寧昨天則是「身分三變」,剛開始答詢時是現任教育部長,後赴行政院參加內閣總辭後變請辭部長,再回立法院繼續答詢,又變成看守部長。他認為,十二年國教的法令,分散在高級中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中即可,不需另訂專法;為了實施時能有彈性,也不同意把免試比例明文入法。目前各版本歧見甚大,蔣偉寧表示,還是希望相關法令能加速在八月完成立法。

立法版本比較 12年國教立法各版本重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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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免試不是12年國教的目標!有特色班才能更好去做因材施教,才容易讓因材施教成功!更何況特色班也未必就是要考學科,即使排斥、恐懼考試,也不應要求完全免試或再減少特色班!

強制要求所有高中都要高免試比率是錯的!少數的公立學科明星高中實際上可保留,那可視為因材施教的一環,如何讓公立學科明星高中分散到各地區、如何讓學科明星高中不會增加升學競爭、如何讓技職教育特色班更有競爭力等,這些才是重點!

一味要求免試、漠視因材施教的特色班,那將導致教育的災難!

十二年國教要紓減升學壓力、不讓大家過度重視狹隘的學科考試成績,卻不需也不應去除公立明星高中!

「不需要」是因為只要有競爭,升學壓力就會在;沒有公立明星,仍會有私立明星;沒有明星學校,仍會變出明星班。明星學校不是升學壓力的主因,是社會競爭與期待而造就了升學壓力,也造就出明星學校,強行改掉公立明星學校,只是改果未除因,效果有限!

「不應該」是因為教育需要因材施教,每個國家也都需要某些菁英學校或教育,從美國、日本到大部份歐洲國家,其實都有菁英或明星學校,只有一些社經環境較單純的國家如芬蘭,由於因材施教的高度發展,她可以不需菁英學校,但對資優學生可以做到個別輔導。在台灣,維持部份的明星學校及菁英教育,對國家發展有利,也符合若干「少數」家長的需求與期待;在民主多元社會,我們必須尊重「少數」、儘可能地照顧「各種少數」,更何況這種少數實際沒那麼少,也符合社會需要!

較少數的公立明星高中,我們可樂觀其成讓他們可保有七成以上的學科類特色班。但教育主管單位必須確保至少六成的學校,都可分配到特色班的名額;同時,對於辦學良好的職業學校,我們更應該保障設立特色班,千萬不可讓特色班變成目前明星普通高中的專利,那將惡化競爭、鼓勵了狹隘的升學主義、並損害提升技職教育的努力,也將與就近入學的期望背道而馳!

極少數的公立明星高中可維持,教育部不應該強制要求所有高中的免試比率都要達到五成以上,教育部要做的是:「簡化免試班的超額比序、妥善規劃特色招生的制度與學校分配、普及化跑班制學科分組教學(國中與高中)、落實充分有效的補救教學(國小到高中職)、加碼投資技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