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國教:菁英與平等的共生共榮

2012/04/28
聯合報

歷經二十年研議,甚至一度瀕臨胎死腹中的十二年國教,終於確定在民國一○三年上路;中華民國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十二年國教的國家。

十二年國教固然是九年國教的向上延伸,兩者的意義仍大有不同。台灣早年推動九年國教,主要的困難在「患寡」,因為當時的學校不足、教師不夠,沒有足夠的中學可以容納所有國小畢業生;現在,高中職的總數夠多,只是不同學校享有的教育資源卻大不相同,故亟待解決的是「患不均」。包括公立與私立、高中與高職、明星與非明星、都會與鄉鎮學校間,都存有教育資源不均的問題。

無論國中小學或是高中職學生,學習權本來就應是生而平等的,不可受課業成績好壞的影響,更不該因為居住地點而有差異;推動十二年國教正是為了實現每個學生平等的學習權,進而全面提升公民素質、舒緩升學壓力,同時引導學子多元適性發展。但是,學習權固然應當平等,唯學生資賦各異,教育的過程及受教的表現卻必然出現常態分配上的差異。為此,政府決定大手筆增加教育支出,積極從事高中職「均優質化」,並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及適性輔導工作。也就是說,十二年國教的願景是「均質化」與「優質化」兼顧,以「均優質化」為目標。

然而,所謂的「均優質化」,說來容易,做起來難。其實,十二年國教必須處理的核心課題,即是「菁英主義」與「平等主義」的兼籌並顧,亦即「均」與「優」的兼顧,落至實際層面,即是「學區生」與「特色生」的共生共榮。在歐美等國,教育的「平等主義」與「菁英主義」早已分途分化;但我們的十二年國教,卻必須在同一學校內同時做到「以平等主義照顧多元性」,「以菁英主義維持優異性」,不能因此失彼,更不可因此害彼;這是將「學區生」與「特色生」冶於一爐的最大挑戰。

在高中職「均優質化」的過程中,明星高中必然會逐漸去區隔性,而面對資質不齊的學生,對教師的教學方式勢必形成挑戰,不但多數「學區生」的教育理應重視,少數資賦優異的「特色生」能否獲得相對的學習幫助,也值得關注。明星學校可以逐步淡出,但不可使資優學生在平等主義中被「均質化」了,而必須開發其潛能,支撐國家社會的競爭力。

另外,對一般學生而言,要維繫高中職「均優質化」,補救教學是極重要的一環,但教育部對這方面的準備似亦尚不具體。對於課業趕不上進度的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進行補救教學,輔導學生追上進度,才是真正重視學生學習權的表現。但教育部目前並未訂出明確的補救教學輔導方法,而國中會考不過是鑑別學生智育成績的手段,國中趕不上課業進度又怎麼請高中教師教導呢?此外,超額比序、抽籤入學、國中會考、先免試後特色招生等,都有值得討論的空間。

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以後,各高中職學生的素質差距一定會拉大,對教師教學將是一大考驗。國中生的考試壓力舒緩後,可以釋出許多正常學習的空間,得以進行多元適性學習,但教師的素質及教學心態卻未必會因而自動提升;九年國教雖已實施四十多年,現在仍有國小教師採取壓力式的教學方式,可以想見未來國中仍難避免考試重於一切的教師。教育部雖然發布了國中教學正常化方案,如何落實應是更值得重視的課題。

不過,若要讓十二年國教成為台灣的國際驕傲,成就每一個孩子,同時厚植國家競爭力,不可能只靠教育部努力即能成事;各級教師和家長也需要深入認識十二年國教的精神,同步調整觀念和做法,對孩子做適度的觀察與導引。

事實上,學習的本質並非為了考高分、上好學校、將來找到好工作,可以賺更多錢,而應是學習如何調整自己的人生規劃,在國家社會中找到一個適才適性的生命角色。家長如果不能認同這樣的觀念,十二年國教的立意再好,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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