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10月底,工會成立後短短54天即遭資方連記五大過予以解僱,為求勞工尊嚴權益與法理上的公道,南台灣客運工會郭志騰理事與其工會幹部,訴諸『勞委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歷時半年往返北高里程達萬餘公里,101年勞裁28號案(工會幹部:郭志騰遭不當解僱案)裁決於4月24日出爐;南台灣客運工會勝訴,資方七日內須恢復郭志騰工作權外,另需賠償100年11月起至復職日當天之工資,總計近25萬元。
郭志騰理事表示:南台灣客運工會所有理監事親如兄弟,每次開庭必定全員陪同列席旁聽,弱勢勞工最需要的就是凝聚力,唯有團結才能與不守法的強勢資方抗衡。
會員、幹部皆為公車駕駛的「南台灣客運工會」自100年8月31日成立自今,要求資方改善違法事項卻屢遭資方惡意打壓。從郭志騰理事被不當解雇,緊接著因資方未合法給付假日加班費,元旦拒絕假日加班16駕駛再被不當解雇。面對資方違法蠻橫作法,南台灣客運工會表示:雖是小蝦米對大鯨魚,但就法論法從不害怕。因為關心客運業亂象的工會團體(尤其是上級工會大高雄總工會)、社會團體、民意代表,如:林益世秘書長、黃昭順立委、管碧玲立委、趙天麟立委、李昆澤立委,高雄市陳玫娟議員、陳信瑜議員等,皆對南台灣客運工會事件表達強烈關心及提供協助。
基於關心弱勢勞工且憂心大眾運輸品質,陳信瑜議員曾於3月29日高雄市議會開議時,針對南台灣客運公司多項違反勞基法,並惡意解僱工會幹部員工之情事提出質詢。長期關心勞工權益並曾任勞委會主委的陳菊市長震怒並指示勞工、交通兩局長嚴厲督導。
陳信瑜議員表示:超時還不依法給予薪資的工作環境,勞工局反應慢半拍至使勞工求助無門。交通局無力作為甚稱南台灣客運為模範生?!
更令人為之氣結的是,南台灣客運公司承攬高雄市公車業務,領高雄市政府的補助款,卻是違法排行榜的狀元郎。
陳信瑜議員因此提案:南台灣客運公司在違反勞動法令與勞資爭議未獲改善前,將暫時凍結中央與地方補助款之發放。
詭譎的是,此提案至今居然沒有高雄市議員聲援連署。甚至有議員說,工會就是一群胡亂開車的司機!
一月二十日向勞工局申請認定就業歧視共計十七名,一百天了!至今連委員會都沒開過!
政商關係良好之至令人匪夷所思!
社會大眾有權利了解南台灣和高雄市政府局處甚至議員當中到底有什麼關聯?
南台灣客運工會表示:弱勢勞工如郭志騰有堅持到底的毅力、16位駕駛為求合法權益拒絕假日加班的勇氣、南台灣客運工會所有幹部都有相信公義、相信法令所以打死不退的魄力,改善客運業普遍違法的第一戰工會贏了!
難道經濟弱勢的勞工僅能依賴『勞委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在勞資權利不平等的情況下,又有多少勞工承受的起這樣經濟損耗與南北奔波。
司機疲勞薪水少,市民危險不知道,地方無力管不了,市長黑鍋背不少。
客運業怎麼了?民意代表怎麼了?地方管轄機關怎麼了?
明明大眾運輸是陳菊市長重要的施政重點,且市長不久前才嚴厲要求督導改善,寧陽奉陰違也要護航到底?
這些問號何時才有答案,能讓勞工與市民知道?工會繼續努力,勞工團結才有力量!